長沙縣2014年招聘(引進)普通高中和星沙城區初中教師簡章
“中部第一縣”、雄居“全國百強縣”第8位的長沙縣熱誠邀請優秀人才加盟。為充實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強縣,經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決定招聘普通高中和星沙城區初中教師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1、縣屬普通高中(均在農村)教師14名:
單位 |
生物 |
政治 |
物理 |
語文 |
數學 |
地理 |
心理健康 |
實驗員 |
合計 |
縣二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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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縣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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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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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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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縣七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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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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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縣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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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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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合 計 |
2 |
1 |
1 |
2 |
3 |
3 |
1 |
1 |
14 |
2、星沙城區初中教師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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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歷史 |
政治 |
體育 |
語文 |
數學 |
地理 |
英語 |
音 樂 |
美術 |
計算機 |
物理 |
合計 |
星沙中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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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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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 |
松雅湖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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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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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泉塘中學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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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 |
6 |
2 |
7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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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合計 |
3 |
1 |
1 |
3 |
7 |
6 |
2 |
7 |
1 |
1 |
2 |
2 |
36 |
二、招聘對象
1、在職名優教師
2、大學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專業意識和專業能力強,能勝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
2、基本條件
⑴在職名優教師:①縣級及以上名師工作室領銜人;②近五年內被評為市(州)級優秀教師或模范教師者;③近五年內經市(州)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選認定的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④近五年內市(州)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獲獎者(以上條件符合其一即可)。
⑵大學畢業生:全國普通高校計劃內統招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應、往屆本科畢業生或研究生(不含二級學院)。
3、學歷及專業要求
(1)在職名優教師
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如所獲本科屬第二學歷,則第一學歷須為師范院校全日制專科),所報崗位應與本人的畢業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一致(其中報考縣九中實驗員崗位專業須為物理專業,縣六中心理健康崗位報考專業可為心理學或教育學等相關專業);
(2)大學畢業生
縣屬普通高中:全國普通高校計劃內統招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不含二級學院),所報崗位應與本人的畢業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一致(其中報考縣九中實驗員崗位專業須為物理專業,縣六中心理健康崗位報考專業可為心理學或教育學等相關專業)。
城區初中:全國普通高校計劃內統招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學歷(不含二級學院),所報崗位應與本人的畢業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一致。
4、年齡要求:(1)名優教師報考年齡需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大學畢業生報考年齡需在28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體育教師限招男性。
6、其它要求:普通話達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英語、音樂專業須二甲及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應聘縣屬普通高中教師需高中教師資格證,應聘城區初中教師需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如屬2014屆畢業生還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則須提供申報教師資格有關證件或證明。
7、長沙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均不得報考。
8、合同期內的特崗教師和免費師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現場面試交流、試教、現場合議、現場簽約、體檢、考察、上崗等步驟進行。
(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交流
時間:2014年5月9日上午8:30
地點:湖南師范大學就業指導中心五樓(湖南長沙岳麓區瀟湘中路122號)
1、現場宣講與報名
報名時,填寫《長沙縣2014年招聘(引進)普通高中和城區初中教師報名登記表》(網上下載填寫),同時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資格審查
引進工作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審查內容包括:
(1)大學畢業生
身份證、畢業證(2014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資格審查時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報名,但在上崗前須提供畢業證的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擔任校或班級學生干部履歷情況及各種獲獎證書等。
(2)在職名優教師
身份證、畢業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和符合名優教師條件的相關證書或材料。
3、面試交流
引進工作組對報名者進行現場面試交流,確定試教入圍人員名單。
(二)試教、現場合議、現場簽約
時間:2014年5月10日上午8:30
地點:長沙縣松雅湖中學(如時間地點有變,以報名當天公告為準)
1、試教
試教時量:10分鐘(備課時間30分鐘);
試教內容:現行高中教材。
2、現場合議
引進工作組根據試教成績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擬簽約對象。
3、現場簽約
經合議確認后,現場簽訂協議,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在職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書》。
(三)體檢、考察、上崗
簽約對象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攜帶畢業證、身份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書》在規定時間內到長沙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報到,辦理相關手續。
五、其它事項
1、所有新招錄教師均根據長沙縣教育局確定的崗位(分高中初中兩類),按照成績高低依次自主選擇,就業協議書和聘用合同明確到校,在應聘單位工作滿五年方可考慮工作調動,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2、普通高中招錄的教師和城區初中招錄的在職名優教師均列入全額事業編制,實行合同聘用管理,其崗位等級按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城區初中招聘的其他教師列入備案管理,視全縣教師編制情況,經考核合格逐步解決全額事業編制。所有新招錄教師均享受長沙縣在職在編教師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3、若此次選聘無合適人選,則計劃空缺,納入下次引進計劃。
六、報考咨詢
長沙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七、本簡章由長沙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長沙縣2014年招聘(引進)普通高中和城區初中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長沙縣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