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安區教育系統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快崇安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的高位均衡可持續發展,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崇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市崇安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6年5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其中應屆生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
3.戶籍不限。
4.崗位報考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研究生學歷且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生,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職教師,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且有在無錫(含江陰、宜興)義務教育學校從事一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的經歷。
(4)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職教師,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且有在無錫(不含江陰、宜興)的幼兒園從事一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的經歷。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2014年無錫市崇安區招聘教師職位簡介表》。附件1中有其他條件要求的,以附件條件為準。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參加非法組織的;(4)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者。
有關說明:
1.本公告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4年畢業的學生(含2013年以后獲得境外學歷,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且未就業的人員)。
2.一年及以上相關教學工作經歷,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為依據按實計算,從2014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二、招聘職位、數量及相關要求
見附件1
三、報名須知
1.報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3.報名地點:崇安區教育局(無錫市連元街36號)708室
4.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在崇安區教育網(http://www.cajy.cn)上下載并如實填寫《2014年無錫市崇安區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貼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應屆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在職人員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
(2)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崇安區教育局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可隨時取消應聘者考試及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必須以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報名資格條件審核通過者交納100元報名費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于5月20日上午9:00-11:30至崇安區教育局(連元街36號)708室領取準考證(帶好身份證)。特困家庭子女憑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材料可予免交報名費。
(5)繳費后自動棄考者,報名費不退。
(6)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根據報名人數相應核減招聘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選擇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若無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則退還報名費。
(7)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補報名時間:2014年5月19日(下午1:30—5:00),報名地點不變。
四、考試要求
考核包括筆試(含部分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及課堂教學兩個階段,根據各階段所占比例計算出考核總成績。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第一階段:筆試。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內容包括:教育教學理論、新課程理論、公共基礎知識和相應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及實際分析、運用能力等。區教育局不指定相關參考書和范圍,也不組織相關輔導。
凡報考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另需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該類考生待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后,將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5:5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階段的成績。考生成績在無錫市崇安區教育網(http://www.cajy.cn)上公布。
根據第一階段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3(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考核的人員。
2.第二階段:課堂教學
(1)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2)根據應聘人員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成績,按照4:6的比例,計算考核總成績。并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3)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須另交納100元考核費。特困家庭子女憑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材料可予免交考試費。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并在無錫市崇安區教育網(http://www.cajy.cn)上公示。
六、公示及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則按規定辦理聘用報批手續。2014年的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底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在2014年8月12日前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個人放棄錄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崇安教育網(http://www.cajy.cn)上進行公示。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
七、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無錫市崇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2733993。
八、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崇安區紀委:0510—82735052
無錫市崇安區教育局紀委:0510—82706198
無錫市崇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2830996
無錫市崇安區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