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桂林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細則(試行)》以及自治區教育廳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我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桂林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受理部門
桂林市教育局統一受理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是桂林市十二縣五城區的申請人員到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驂鸞路23號)教育局窗口提交相關材料。廣西師范大學的應屆畢業生交材料到廣西高等學校培訓中心,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應屆畢業生交材料到校學工處。
二、認定對象
1.2014年我區各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是指經國家或自治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招生計劃,參加當年全國統一組織的招生入學考試,經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錄取進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習,并具備了取得師范教育類畢業證書資格,列入2014年畢業計劃的人員。
2.2012和2013年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
3.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
三、認定條件
(一)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桂林市轄區范圍內。
(二) 2014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認定教師資格學歷按照《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按照《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桂教師范〔2012〕31號)執行,即申請高級中學、初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具備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原則上應具備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試點期間適當放寬到中等幼兒師范畢業學歷(中等幼兒師范畢業學歷是指經過我廳審核批準,同意舉辦學前教育專業的我區中等師范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所培養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這部分畢業生所持的畢業證書編號必須是以“桂師畢”開頭)。
(三)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根據《關于教師上崗及教師資格認定等普通話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語工〔2007〕2號)要求,申請認定時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鎮、村的語文教學科目申報人員普通話水平等級可適當放寬到二級乙等,非語文教學科目申報人員普通話水平等級可適當放寬到三級甲等。
(四)具有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受理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網上信息錄入
1. 網上報名時間:5月10日至6月15日。超過申請時間申請網頁將關閉,無法進行網上申請.
2. 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采取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即申請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登錄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后,到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遞交申報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凡只進行網上申報而未作現場確認者申報無效。
3. 信息錄入操作流程:
申請人員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進行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人信息,具體步驟: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站后,參加國家統一考試合格人員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員網報入口”,未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網上申報流程。
(2)“申報第一步 申報人必讀”;
(3)“申報第二步 確認服務條款”;
(4)“申報第三步 選擇認定機構”;
“資格種類”請選擇“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請選擇“桂林市教育局”。
(5)“申報第四步 選擇確認點”;
桂林市、十二縣五城區的申請人員請選擇“桂林市教育局”;廣西師范大學的應屆畢業生請選擇“廣西師范大學”;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應屆畢業生請選擇“桂林師專”
(6)“申報第五步 閱讀注意事項”;
(7)“申報第六步 填寫身份信息”;
(8)“申報第七步 填寫申請材料”;
頁面第一部分為“申請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則需要點擊上一步返回相應申報頁面修改。
頁面的第二部分為“登錄信息”,此部分信息為必填信息,無論是“暫存”還是“提交”,申請人必須填寫并一定記住自己設的密碼。
上傳照片的格式要求:
①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例如: 00001.jpg;6323.jpeg;
②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
③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及現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同一底版。
(9)按“提交”,申報完成。
(10)申請人登錄。登錄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查看申請狀態。
申報人員必須如實填寫本人的基本情況,電子版申請表與紙質申請表(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驂鸞路23號)教育局窗口領取)和所填寫的內容要一致。對因申報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申報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體檢要求
1.體檢項目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中所列項目。《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請登錄桂林市教育局網站“教師資格”專欄下載,A4紙雙面打印,貼相片。
2.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6月20日止為體檢時間。體檢醫院結論欄要有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以及醫生簽名和醫院公章。體檢結果一年內有效。各申報人員須在申報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提交體檢結果,即《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3.體檢必須在指定醫院進行:桂林市博愛醫院(桂林市鳳北路30號),十二縣申報的人員也可在經本縣教育局認可的縣級醫院體檢。體檢收費標準由醫院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有關標準執行。
(三)現場確認受理材料時間
5月12日至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到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驂鸞路23號)教育局窗口提交認定所需材料及小兩寸照片一張(認定所需材料可查詢“桂林中小學教師網” “教師資格”欄目中的“申請教師資格須知”。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
桂林市十二縣五城區申請認定合格人員于7月22日—7月31日(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憑身份證原件到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驂鸞路23號)教育局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
咨詢電話:
5809253 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2820032 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辦公室
桂林市教育局行政審批辦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