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泉州臺商投資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通告》相關要求,擬對入圍體檢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再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2014年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成績,按照總分100分折算的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資格復審人選;體檢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分者優先確定。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1。
二、 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5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具體安排如下:
招聘崗位 |
資格復審時間 |
小學品德、小學語文、小學數學 |
5月15日 |
小學科學、特殊教育、小學英語、 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幼兒教育 |
5月16日 |
三、資格復審地點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辦公大樓二樓西側資格復審處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需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并分別按以下順序整理。1.《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2.身份證;3.戶口簿;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2014屆畢業生尚未取得以上證件的,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就業協議書等);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并打印(2014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暫無需提供,但應于辦理擬聘用公示手續前提供);6.普通話等級證書;7.教師資格證(2014屆畢業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供辦理證明)。8.考生屬于未正式就業畢業生的,須提供就業派遣報到證;屬于已正式就業人員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報考函。
本區在崗的惠安教師進修學校中師班畢業的代課教師應提交《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現任教學校出示的身份證明、連續任教證明,區級計生、綜治證明。
五、其他事項
1.考生體檢資格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結果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確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體檢資格,其空額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資格的,應出具書面棄權聲明(可以傳真方式發送,傳真號碼:0595-27398850),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2.因個人原因而未能親自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3.具體體檢安排將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信息網上發布,請考生及時查閱。
4.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泉州臺商投資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7398852、27398853。
附件:2014年泉州臺商投資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資格復審人選名單 .rar
泉州臺商投資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