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高中體育教師:2人
二、招聘對象
1、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普通高中體育教師資格證書。
三、報名辦法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8日下午16:30);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政工科306室;
4、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
四、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1、報名資格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考生(考生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2、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總分60%)。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技能測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3、教學能力測試(滿分100分,占總分40%)。測試形式為編寫教案、說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4、體檢。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第一輪體檢。若第一輪體檢有不合格者,則依次遞補組織第二輪體檢,依次類推。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5、考察。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6、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教育信息網(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人才網(www.nbxsrc.com)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
7、錄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政策規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8、未盡事宜,參照《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文件精神執行。
五、其他事項
1、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2、如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公示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3、新錄用人員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和崗位聘任合同,并實行六個月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一年的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錄用資格。
4、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投訴舉報電話:65725951(紀委執法監察室)。
5、咨詢電話:0574-65722642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