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抓好我市的教育事業,加快教育強市步伐,建設一支數量足、素質高、結構優的教師隊伍,經醴陵市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3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見附件1-1、1-2)
二、招聘條件與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能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身體健康。
2、年齡要求:32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被聘為縣級以上(含縣級)學科帶頭人和已取得中小學系列中級職稱的人員,其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1、1-2)。
4、擬聘用人員均須服從定向分配(定向范圍見附件2-1、2-2內的學校或幼兒園)。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棄權,并按規定遞補。
5、所聘人員在首聘學校工作未滿三年(含試用期)的,原則上不得調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不得調出本市。
6、在校生以及醴陵市內在編教職員工不得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6月20日至6月25日(共6天,假日照常進行)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詢電話:醴陵市教育局人事股(0731)23284471
醴陵市教育局信息中心(0731)23287703
(三)報名地點:醴陵市教育局503室(醴陵市左權路156號)
(四)注意事項:
報名時,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認定的任教學科,對應《醴陵市2014年公開招聘高中(中職)教師計劃》《醴陵市2014年公開招聘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計劃》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如實提交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3),提供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可憑畢業院校的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二乙及以上)四證的原件與復印件各1份(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前須提供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張。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擬于7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另行公告。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卷面總分100分,內容包括教育學(25分)、教育心理學(25分)、師德規范(25分)、教育政策法規(25分)。
各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上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核減的招聘計劃經醴陵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并報上級人社部門同意后,調增到其他報名比例高的崗位。上述內容均在筆試開考前予以公告。
(二)面試:擬于8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
高中(中職)教師崗位的面試主要以說課形式進行,中職教師崗位增加實際操作內容。
初中、小學、幼兒園的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談形式進行,幼師崗位增加特長展示內容。
面試考核評委的組成外聘專家評委占多數,考核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本次教師招聘過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
1、高中(中職)類考生以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按各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
初中、小學、幼兒園類別考生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按各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
2、體檢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資格復審和考察
1、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核有關證件、資料、考生個人檔案。
2、對思想品德、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能超過2次。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對象,報上級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簽訂聘用協議,辦理編制、工資和人事代理相關手續。擬聘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單位報到的,則視為自動棄權,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所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次招聘的有關程序將在“醴陵教育信息網”(http://www.lledu.cn/)和“醴陵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src.gov.cn/)予以公布、公示。公告和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zldbz.gov.cn/)發布。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違紀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0731—23289948(中共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九、本公告解釋權屬醴陵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醴陵市教育局
醴陵市人事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