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2014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落實省委《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黔黨發[2012]31號)文件精神,加強我市基層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鄉(鎮)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文件要求。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安順市2014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現公布實施。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考區及考務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部署、分級負責”的方式。根據招聘考試計劃,按照相對集中、方便考務工作的原則,設西秀區、平壩縣、普定縣、鎮寧自治縣、關嶺自治縣、黃果樹風景名勝區、龍宮風景名勝區7個考區。7縣(區)所轄考區原則上設在本縣(區)政府所在地,對確需在有條件的鄉(鎮)設立考點的,經市招聘辦同意,并在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的監督與指導下設立考點。市招聘辦統一部署全市的考試工作,7縣(區)招聘辦負責本轄區內的考試考務工作。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
全市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招聘684名(管理崗位185名、專業技術崗位499名)。各招聘崗位詳見《安順市2014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簡稱《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尚未就業大中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不含2014屆畢業委培生);
2、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3、安順市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安順市戶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和現駐安順市部隊服役的現役軍人隨軍家屬;
5、安順市少數民族鄉(鎮)以當地少數民族語言交流為主的“雙語人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3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5、本省戶籍(截止2014年6月10日戶籍在貴州)或本省生源尚未就業的人員,學歷要求在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不含2014屆畢業委培生)。省外戶籍尚未就業的人員,學歷要求在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不含2014屆畢業委培生)。尚未就業人員,報考水利專業崗位的,學歷可放寬至中專(職高);報考衛生護理專業和幼兒師范專業崗位的,限安順市戶籍(截止2014年6月10日戶籍在安順),學歷可放寬至中專(職高)。
6、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安順市服務的原基層服務項目(“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簡稱為“基層服務項目”)現在崗和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須持服務地縣(區)以上引導辦或市、縣兩級團委(項目辦)出具的證明(原件)或服務期滿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審查確認報名資格。
7、安順市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限在本縣區擔任滿1屆(連續三年任職)以上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任職時間按截至2014年6月10日止計算,學歷放寬至國家承認的中專(技校、職高、高中),不限專業,限報考本縣(區)管理崗位;考生須持本鄉(鎮)黨委出具當選及任職期滿1屆以上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經本縣(區)委組織部門審核確認報名資格。
8、安順市戶籍退役大學生士兵。由地方或高校選招入伍退役大專及以上學歷和由地方選招入伍在部隊服役期間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后退役的士兵,屬于退役大學生士兵范圍;考生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
9、現駐安順市部隊服役的現役軍人隨軍家屬。須提供部隊所在地雙擁辦出具的軍人所在單位及職務、家屬姓名證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證明(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10、安順市少數民族鄉(鎮)以當地少數民族語言交流為主的“雙語人才”。須具備中專(職高、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少數民族鄉(鎮)小學“雙語教學”崗位的,還須具備師范類中專及以上學歷。
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于2014年6月15日在本報名點作“雙語人才”測試(以當地少數民族交流語言為主的語言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11、2014年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報名的考生,承諾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時間,以及招聘崗位一覽表“其他報考條件”欄需要具備各類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已經通過各項資格考試,頒證部門還未發證的,考生須持《誠信倒置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提供各類資格證書的時間期限是2014年9月30日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在職在編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4年6月1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具體報名工作由7縣(區)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2014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9:00-下午16: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
西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秀區西水路46號);
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中心大廳;
普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
鎮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局服務大廳;
關嶺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黃果樹風景名勝區工委組織人事部(黃果樹管委會辦公樓四樓);
龍宮風景名勝區工委組織人社部。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安順市2014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等)、資格證書、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張。崗位所需報名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報名。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考試、體檢、考察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名工作組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審查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各個招聘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聘用資格,考生責任自負。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納100元報名考試費。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繳費發票于2014年7月2日至4日到7縣(區)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在報考過程中,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咨詢,由7縣(區)招聘辦負責解釋。
六、筆試及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7縣(區)招聘辦負責本轄區內筆試考務工作,全市設7個筆試考區。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150分。
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考生進入筆試考場,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完成筆試并未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結束后,由市招聘辦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指考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的最低分數線)。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7縣(區)招聘辦負責本轄區內面試考務工作。全市設7個面試考區,分設在7縣(區)人民政府所在地。
除報考鄉(鎮)中小學幼兒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含少數民族鄉鎮小學“雙語教學”崗位)的面試采取試教方式進行外,其它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按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面試;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市招聘辦及7縣(區)招聘辦在相關網站公告,請考生關注并查閱。
(二)總成績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150%×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入下一環節;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筆試、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筆試考試,按加試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體檢必須在7縣(區)招聘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各縣(區)招聘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自動放棄體檢的空缺崗位(該崗位自動放棄體檢考生應在發布體檢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依次遞補。
體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有關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各縣區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事業單位招聘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招聘辦確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各縣(區)招聘辦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由7縣(區)招聘辦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察政審不合格,由7縣(區)報市招聘辦備案,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在職在編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4年6月1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考察政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自動放棄考察政審的空缺崗位(該崗位自動放棄考察考生應在發布考察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可按本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7縣(區)招聘辦在招聘信息發布的網上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安順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安順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號)以及《關于對〈安順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進行修改和調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號),根據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7縣區(工委)人社局(組織人事部)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聘用人員和單位填報《安順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
應屆畢業生在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所需其他資格證書的,辦理聘用手續;否則,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貴州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等嚴肅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安順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生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安順市人民政府網”、“安順黨建網”、“安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及“7縣(區)人民政府網”。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招聘等有關內容)都將在以上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辦研究確定。
2014年6月3日
附件:
1、《安順市2014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2、《安順市2014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rar ;(下載報名表并用A4紙打印,本人到報名現場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