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博白縣從代課教師和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的代課教師中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簡章
為了充實小學教師隊伍,提高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實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桂政辦發〔2007〕101號文和《2014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的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以公開招聘形式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為了做好這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聘用的職位和人數
(一)從在職在崗的代課教師中招聘170名。
(二)從歷年清退和自動離崗的原博白縣代課教師中招聘60名。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第一類:從在職在崗的代課教師中招聘170名。
1.報名對象必須是經縣教育局批準聘用、符合任職的學歷要求且2014年5月31日仍在公辦中小學校的在職在崗代課教師。
2.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就讀前屬縣教育局聘用的代課教師,可作為代課教師報考。
第二類:從歷年清退和自動離崗的博白縣教育局原聘用的代課教師中招聘60名(招聘崗位和人數詳見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即:小學教師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按玉政辦發〔2005〕176號、玉政辦〔2007〕29號和桂政辦〔2007〕101號文件規定,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報名時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代課教師均可報考。
4.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5.身體健康。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
現場提交資料。經審核后,由專人上網報名。
(二)報名手續
第一類從在職在崗的代課教師中招聘的人員,報名時須遞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代課教師聘用證及在崗證明(由所在學校出具)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填寫《2014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兩份和《報名審查表》一份,遞交近期免冠1吋彩照4張,由各鄉鎮中心小學負責收集提供報考者本人近期標準的1吋白底免冠彩色正面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以姓名為文件名,大小為20K以下)。具備有加分條件的,須提交加分項目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進行驗證。加分證件截止日期2014年5月31日。
第二類從歷年清退和自動離崗的博白縣教育局原聘用的代課教師中招聘的報名對象,報名時須遞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代課教師聘用證(或縣代課教師聘任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填寫《2014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兩份和《報名審查表》一份,遞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張及近期標準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以姓名為文件名,大小為20K以下)可以發送到郵箱:bbjyjrsg@163.com。報名者只能選一個崗位。
以上兩類人員報名時必須遞交由所在鄉鎮派出所對報名者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鄉鎮計生服務站出具的無違反生育政策的證明。個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則取消聘用資格。
按玉市價〔2006〕120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繳交每科考試費50元,合計100元。
(三)報名時間
2014年6月3日-6月8日。
(四)報名地點
第一類人員:在所在的鄉鎮中心小學(原教輔站)報名,小教大專畢業生到就讀前任代課教師所在的鄉鎮中心小學報名。
第二類人員:持有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中心小學(原教輔站)現場報名。
各鄉鎮中心小學6月9日前負責將報名材料和報名費上送縣招考辦(設在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確定報名資格。由專人上網報名。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1.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7月7日至12日;
2.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考試科目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每科分值各100分。
筆試不指定參考資料,由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卷,縣人社局和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城考試。
2.筆試時間: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3.筆試地點:考試地點和有關事項注明在《準考證》上。
(二)加分(第一類人員)
符合以下條件的代課教師予以加分。加分的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1.教齡分:教齡按每滿一年進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具體加分系數為:5年(含以下)每年加0.6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8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1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6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2分;26年以上每年加2.5分。
2.學歷分:比符合要求學歷每高一個學歷層次的加2分。
3.獎勵分:對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縣級以上職能部門授予的綜合性榮譽稱號和獎勵予以加分,縣(市、區)級加5分,市(地)級加6分,自治區級加7分,國家級加8分。同一年度同一項目的獎勵取最高分,獎勵分累計不能超過8分。
4.職稱分:獲得中級職稱加5分,獲得高級職稱加6分。
5.職務分:對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命的學校中層以上滿一年且在職的領導予以加分,其中學校中層領導(含教學點、分校負責人、學校團委書記和學校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加1分,校級領導加3分。加分依據以任命文件學校出具的在職證明為準(由本人或單位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6.屬于邊遠山區的且是該校唯一一名教師的加3分。
7.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加5分。
總加分不設最高限制,加分計入總分后再排名。
加分由縣人社、教育和紀檢監察部門派人審核確定。
(三)考察
根據所公布職位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察對象。對被考察的代課教師采取適當方式就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內容除設定表格(項目)外,根據有關部門提供證明,對計生、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內容要從嚴考察。同時還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考察由縣人社、教育部門共同組織,紀檢監察、計生部門配合實施。一般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完成,重點工作由縣招考辦派人完成。
(四)體檢
考察合格后的人員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2005年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考生自理。
體檢由縣人社局、教育部門組織,縣紀委監察部門監督實施。
五、遞補與同分的處理
第一類人員:對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出現同分,歸僑子女,軍、烈屬和烈屬子女及傷殘軍人子女優先照顧。加分多者優先;如加分也相同,則依次以工齡、學歷、獎勵、職稱項的高低、先后確定遞補人選。
第二類人員:依次以學歷、職稱、獎勵項的高低、先后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
本次公開招考擇優聘用教師,對進入如下兩個環節的招聘對象實行公示:
(一)報考人員基本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者及其加分的內容和分數(第一類人員)進行公示。
(二)根據考試總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資格審查公示期五天,擬聘用人員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地點在各用人單位、縣人社局和教育局。
七、招聘審批
為體現擇優聘用,有利工作和人文關懷的精神。第一類人員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和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在有編制的前提下,安排在原任教的鄉鎮學校工作,如果該鄉鎮超編,則就近安排到其他鄉鎮任教。對不服從安排不愿上崗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在其他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第一、二類的代課教師聘用人員實行1個學期(即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縣教育局報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聘為小學教師后,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合同(含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或取消聘用資格。工資待遇按有關政策執行。
八、監督檢查
此次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的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此次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縣人社局0775-8233160,縣教育局紀檢組:0775—8333012。
咨詢電話:0775—8332970
附:博白縣歷年清退和自動離崗的原縣代課教師公開招考崗位和人數計劃表.rar。
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代章)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