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2014年面向社會補充招聘部分學科小學教師簡章
為促進全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加強小學音樂、體育和美術學科教師的配備,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市人社局同意,決定公開招聘部分學科小學教師。
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數量 |
音樂 |
高年級體育 |
低年級體育 |
美術 |
合計 |
招聘計劃 |
3 |
6 |
5 |
2 |
16 |
二、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戶籍不限;
2.2012、2013年畢業生,限常州市戶籍。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身心健康,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3.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已申請2014年教師資格證的,須在2014年7月20日前取得)。具備相應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可報本級及其以下的相應任教學科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7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報名地點: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常州市新北區衡山路8號新北區政府5樓512室,市內乘B10、B13、19路至新北區政府站下)。
4.資格審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1)常州市新北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1)。
(2)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1寸彩色證件照(背面寫上姓名、報考崗位)。
所有證書必須出示原件,同時提供1份復印件。原件經報名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5.其他注意事項:
區社會事業局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報考資格。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原簡章發布網站公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二)領取準考證
7月17日(下午1:30—5:00),考生攜帶身份證至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如他人代領,需同時提供代領人身份證件),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專業加試。
(三)筆試
1.筆試時間:7月18日
2.考試時間:150分鐘。
3.考試內容:通識性知識、新課程理論、教育學和心理學基本知識及應用、組織協調能力、作文。
4.試卷結構:總分100分(其中通識性知識10分左右,新課程理論15分左右,教育學和心理學基本知識及應用、組織協調能力考查35分左右,作文40分)。
5.考試題型:填空題、選擇題、簡答題、分析題、作文。
(四)專業加試
1.美術:總分100分(其中素描60分,命題創作40分)。測試時間180分鐘,命題創作限幅長不超過60cm,寬不超過40cm。加試所需一切用品自備。
2.體育:總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質30分,體育特長展示及相關說明70分)。基本素質測試5分鐘,特長展示及相關說明測試10分鐘。除固定設施外,所需器材自備。
3.音樂:總分100分(其中鋼琴即興彈奏30分,演唱30分,音樂特長展示40分)。鋼琴即興彈奏為考生根據所提供的樂譜準備12分鐘后進行彈奏,特長展示為除鋼琴外的其他器樂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選一項,內容自定,CD伴奏自備。除鋼琴、音響設備外其他用品自備,測試時間控制在12分鐘以內。
(五)公布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以及面試時間、地點
筆試和專業加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將筆試和專業加試合格人員兩項成績相加后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筆試和加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考生筆試成績、專業加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以及面試時間、地點將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新北區教育網站上查詢和公布。
(六)面試
1. 面試內容:
(1)上課。根據報考崗位指定內容進行課堂前15分鐘教學。
(2)演講。根據指定內容進行演講。
2.面試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課70分、演講3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3.面試時間安排:教案設計、演講準備共90分鐘,上課15分鐘,演講3分鐘。
(七)公布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的20%、專業加試成績的20%和面試成績的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新北區教育網站上查詢綜合成績。
(八)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出現同分時,取面試高分者)。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出現缺額時,在該學科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應側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該學科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對考察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原簡章發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報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與需求學校進行雙向選擇落實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由區社會事業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聘用人員按人員聘用制度進行管理。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收取報名、筆試費100元/人,進入面試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
六、管理與監督
本次招聘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督。
監督電話:新北區紀委(監察局)0519-85127296
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9—85127787
新北區社會事業局0519—85127831
七、本招聘簡章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27371。
附件:1、常州市新北區補充招聘部分學科小學教師報名表
2、承諾書
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