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沈陽市招聘簡章
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于實施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遼教發[2011]322號)及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4年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方案》的通知(遼教發[2014]50號)精神,按照《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要求,組織實施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有關工作章程如下:
一、招聘數量
招聘教師總數為360人。
二、實施范圍
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2012年、2013年、2014年畢業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新民市、法庫縣招聘的音樂、美術教師為2012年、2013年、2014年畢業的具有專科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專科畢業生必須為師范專業;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五)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四、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詳見《2014年沈陽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職位信息表》。
五、考生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由沈陽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2.繳費。考生在網上利用銀行支付系統繳納考務費,考務費為100元人民幣。
3.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縣(市)教育局組織,各縣(市)人社局負責相關指導工作。
六、考試科目、命題、評卷及考務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統一組織實施,委托專門機構命題及閱卷,筆試考場設在沈陽市內國家標準化考場。
面試由沈陽市教育局、人社局、招考辦組織縣(市)進行,具體考務工作由省大學生就業局和各市教育局負責。
七、考試內容
(一)筆試
從2014年起,筆試考試科目為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和教育心理學,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滿分為100分,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目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
在考試題型上,客觀題占60%,主觀題占40%。
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根據全省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面試
市教育局在筆試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市教育局組織縣(市)對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面試的相關要求詳見在沈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yhrss.gov.cn)上發布的《2014年沈陽市“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面試公告》。
八、公示擬聘用人員
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計入個人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者按照面試成績確定排名),經體檢考核等規定程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面試后出現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沈陽市上報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并對考生相關材料進行終審。公示無異議且終審合格后,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委辦聯合下發文件,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本《簡章》由沈陽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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