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鄭州龍湖一中公開招聘引進優秀教師公告
鄭州龍湖一中是經鄭州市政府批準新設立的重點中學,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規定,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擬面向全國公開引進招聘優秀教師80名,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市教育發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打造高品質、現代化、示范性全國名校為目標,在空編空崗的前提下,公開招聘引進優秀教師。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在職教師23人
語文4人,數學4人,英語3人,政治2人,歷史2人,地理2人,物理2人,化學2人,生物2人。
(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大學畢業生(含免費師范生)共57人
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7人,政治3人,歷史3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學3人,生物3人,音樂2人、體育2人、信息技術2人,美術2人、通用技術2人、心理2人。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2、2013、2014年畢業于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的大學畢業生;
2.在職優秀教師。
(二)招聘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大學畢業生(含免費師范生)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能自覺履行《教師法》規定的各項義務;
(2)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
(3)具有相關專業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4)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在職教師除了具備大學畢業生報名條件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備省級示范性學校(含集團學校)一年以上工作經歷;
(3)市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骨干教師、學術技術帶頭人、名師以及獲得過市級以上教研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一等獎)、示范課或觀摩課2次及以上者優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應聘者每人只能報一個專業崗位。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4年7月16日(周三)至7月18日(周五)。
3.報名地點:鄭州龍湖一中(新鄭市龍湖鎮龍泊南路西段)。
行車路線:鄭州繞城高速—軒轅故里站—鄭新快速通道—龍湖鎮龍泊南路西段。
乘車路線:鄭州市內乘坐551路、553路、567路公交車到龍湖鎮。
(三)報名需提交材料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大學畢業生(含免費師范生)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個人簡歷。
2、在職教師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教學工作經歷證明及個人簡歷;
(4)本人相關教學、科研成果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
(四)考試
本次招聘引進老師采取面試和教學技能測試兩個環節。
1.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擬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經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可以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面試比例不能低于1:3;如經降低后仍然達不到要求的,須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面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只作為考生進入教學技能測試環節的依據,不記入考生總成績。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學技能測試
根據面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教學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具體名單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教學技能測試采取分學科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成績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公布。教學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在面試結束時現場通知。
(五)體檢
根據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和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工作實際、與崗位相關的素養等情況。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審批手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由學校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其社會保險金從錄用單位正式錄用之日起繳納,以前的社會保險金,錄用單位概不負責。
六、紀律與監督
(一)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嚴格公開招聘紀律。
對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招聘紀律其它情形的。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等情況,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辭聘。
本招聘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371-62432060
監督電話:0371-66962327、0371-67185381
郵箱:zzsyzp67185381@163.com,zzyzlhxqxzxx@163.com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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