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防城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精神,以及自治區資格審查合格并在“全國特崗招聘網”上公布的《防城區2014年“特崗計劃”教師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為做好防城區今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防城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防城區教育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日常事務的協調和管理。聯系電話:0770-3252372。
二、招聘指標
經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批準,今年防城區“特崗計劃”教師招聘指標共202名,詳情見下表:
學校類別 |
分學科擬招聘特崗教師數量 | |||||||||||||
合計 |
政治(思想品德)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信息技術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生物 (科學) | |
農村初中 |
35 |
2 |
2 |
2 |
1 |
4 |
2 |
6 |
3 |
1 |
2 |
3 |
3 |
4 |
農村小學 |
167 |
0 |
56 |
53 |
0 |
0 |
0 |
0 |
27 |
3 |
8 |
10 |
8 |
2 |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報聘防城區2014年“特崗計劃”教師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合格公布的應聘人員,共236人。(詳見《報考防城區特崗教師通過自治區審核人員名單》)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體檢、考核、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批和公示、集中培訓和考試、簽訂聘用合同和派遣等程序組成。
(一)應聘人員提交復審材料
由區教育局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自治區網上公布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資格復審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1.應聘人員的報名表1份(在全國特崗教師招聘網上自行下載)。
2.應聘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各1份):
①對應屆畢業生,要查驗身份證、畢業證和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同時對專科應屆畢業生還要查驗師范類的有關證明;
②對往屆畢業生,要查驗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對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要查驗身份證、畢業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和個人求職材料(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需提供原實習學校的證明)。
3.應聘人員認為必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各1份)。
4.應聘人員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背面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
資格復審后,驗證原件退還應聘人員,其余報名表、相片以及各種復印件由應聘人員自備檔案袋裝好,并在每張復印件右上角簽上姓名,在檔案袋封面填寫內裝材料名稱,并填寫所交材料的承諾書,然后交教育局資格復審小組。若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或經查驗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時間:2014年7月5日至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地點:防城港市防城區教育局二樓大會議廳(防城鎮防東路80號)(聯系電話:0770-3253530,13877012093孫老師)。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即可以進入面試。
(三)面試
1.面試嚴格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2012〕79號文件規定組織實施,依面試人員分數從高到低按1:1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應聘人員的得分需達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進入擬聘人選)。面試結束后統一集中當場公布成績。
2.面試時間:2014年7月15日,7:30-8:00為簽到時間。
3.面試地點:防城港市第三中學
(四) 體檢與考核
由評審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情況按崗位排序,從高到低按1:1確定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由區教育、人社組織實施體檢和考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后依據應屆畢業生所在院校的畢業鑒定或就業推薦鑒定情況進行考核(歷屆生另行組織考核)。
(五)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經體檢和考核合格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名單。如在體檢或考核中有不合格的,按類比排序依次遞補。擬聘人員名單報經區領導小組批準后,呈報自治區教育廳,由自治區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編委辦進行審核,并在全國特崗招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集中培訓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七)簽訂聘用合同
區人社、教育部門按照公辦教師的聘用辦法,與經體檢考核、公示無異議、集中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然后由區教育局統一派遣到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工作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10個工作日)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
(一)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和網站:2014年7月9日,防城港人才網(網址:http://www.fcgrc.com.cn/)。當天上班時間進行電話通知。
(二)公布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的時間和網站:7月15日面試后兩天內,防城港人才網。7月18日上班時間進行電話通知。
(三)組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報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時間:2014年7月21日
(五)將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呈報自治區教育廳時間:2014年7月25日前。
(六)集中培訓時間和地點:2014年8月26日前完成,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七)簽訂合同時間:另行通知。
(八)凡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集中培訓、考試合格、簽訂合同等相應程序的應聘人員,作自動放棄處理。
(九)本方案在全國特崗教師網上公布,相關政策按(桂教特崗〔2014〕1號)文件執行,相關實施工作和程序由本區教育、人社等部門負責操作完成并進行解釋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