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經研究決定,樅陽縣2011年招聘編制內教師80名。公務員考試在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具體崗位詳見《2011年度樅陽縣教師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普通高中教師
⑴2011年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有相應學位的畢業生或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有相應學位的歷屆畢業生。
⑵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和2008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縣任教且至今仍未間斷的臨時代課人員放寬到35周歲(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
⑷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2、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
⑴2011年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持有就業報到證的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歷屆畢業生;
⑵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
⑷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縣特教學校和中心幼兒園音樂、體育、美術教師
⑴2011年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持有就業報到證的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歷屆畢業生;
⑵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
⑷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中心幼兒園幼教專業教師
⑴2011年大中專院校師范類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或持有就業報到證的大中專院校師范類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歷屆畢業生;
⑵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所學專業為幼兒教育(含幼師)、學前教育專業;
⑷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報名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按照公布的學科崗位及條件要求,根據本人所學專業選擇一個學科崗位報名。
2、各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一般不低于1: 3 (幼教、音體美、職高專業課和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若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計劃指標在報名結束后相應減少,直至取消該學科崗位招聘計劃,并及時調整到其他學科。
3、報名時間:從2011年6月17日至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雙休日不予報名),逾期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4、報名地點:樅陽縣教育局一樓階梯教室。
5、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應屆畢業生須提交身份證及經所在院校驗證的自薦材料(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原始證件待擬聘時出示);歷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普通高中教師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臨時代課人員須提供現任教學校蓋章、校長簽名的從教經歷證明。報考人員為我縣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者,可出具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經審核后,筆試成績加2分。
6、報名時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
7、報考人員每人繳報名費45元。
四、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⑴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
⑵筆試內容及分值
①普通高中教師筆試內容及分值:每科目試題總分100分,其中綜合知識40分,專業知識60分。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報考者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報考者對師范類本科專業基礎知識(含教材教法)掌握情況和綜合運用能力。
②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筆試內容及分值:每科目試題總分100分,主要考查報考者對專科專業基礎知識掌握情況和綜合運用能力。
③縣特教學校和中心幼兒園音體美教師筆試內容及分值:每科目試題總分100分,其中綜合知識40分,專業知識60分。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報考者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報考者對師范類專科專業基礎知識掌握情況和綜合運用能力。
④中心幼兒園幼教專業教師筆試內容及分值:分值100分,主要考查報考者對教育法規、教師道德修養、幼兒衛生學、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以及幼兒教育專業所學的音樂、美術、舞蹈等方面理論知識。
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⑶筆試時間:筆試時間120分鐘,2011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⑷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⑸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1年7月1日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
2、面試。
⑴面試對象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逢小數進一),幼教、音體美、職高專業課和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可不受此比例限制。最后一名若有同等分的均確定為面試對象。
⑵面試內容及分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儀表舉止和邏輯思維、協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教學崗位必備的素質能力等。滿分100分。
⑶成立若干個面試小組,每小組由5-7名評委組成,除掉一個最高分,除掉一個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作為面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⑷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⑸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隨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憑面試證參加面試。每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
⑹面試實際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計劃時,考生面試分數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并由考官組拿出擬聘用意見后,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1、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計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學科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擬聘人員。
2、成績同等分者,按下列條件依次優先:筆試成績高者、筆試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雙優生、年齡小者。
3、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情況。
4、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
5、若體檢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再從相應學科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額替補。
6、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1、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無異議者予以聘用。
2、按照各學科招聘計劃,研究生優先,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人員選擇應聘學校。
3、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到樅陽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享受國家規定的編制內人員待遇。
4、聘用人員執行服務期制度,五年內不得流出縣外。
5、聘用人員中,如有與本簡章規定的條件不符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信息發布
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在安慶人才網、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樅陽教育網站上統一發布。
咨詢電話:樅陽縣教育局 0556-2826316
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56-2810930
監督電話:樅陽縣監察局 0556-2811388
附:
:2011年度樅陽縣教師招聘計劃表 |
樅陽縣2011年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