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中學等11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發展,吸引高素質人才,進一步優化充實教師隊伍。根據《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9號)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擬公開招聘30名中小學、幼兒教師。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的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全縣共招聘30名,其中12%的崗位用于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高中教師7 名,初中教師2 名,小學教師19 名,幼兒園教師2 名。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各階段分學科報名、考試。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比例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往屆大中專以上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學歷要求:
報考高中、初中崗位者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報考小學教師崗位者應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教師崗位者應具有幼兒師范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報考人員應具有相應層次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報考學科所需相關專業。
(五)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人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已參加工作人員報考須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發布招聘公告:分別在曲沃縣電視臺、曲沃縣人民政府網(www.quwo.gov.cn)、曲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whrss.gov.cn)、曲沃縣人事人才網(www.qwrsrc.cn)發布公告。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下午6時(周六、周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曲沃縣人事考試中心(縣委后樓126房間,聯系電話:4525623)。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相應學科。
4、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時,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效證件(以上證件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張,已參加工作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允許報考介紹信。初審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即可參加招聘考試。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在我縣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有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等行為的;
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⑥其他按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筆試、面試。報名人數和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取消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報市人社局核準。
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并按各學科分別出題,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內容
中學教師崗位: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20%,專業知識80%;
小學教師崗位: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20%,專業知識80%;
幼兒教師崗位:教育理論(幼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20%,專業知識80%。
(3)考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資格復審
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縣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檔案、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其中:非個人原因未領到報到證的,須提供發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出具的允許報考證明。已參加工作人員在考核之前需把上述所需相關證件提供齊全。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者的,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和部門有權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依招聘學科和服務基層人員專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原則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符合面試條件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未達3:1的,及格線以上人員為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未達3:1,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2)面試命題和評分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分專業課試講和專業理論解答。面試成績為100分,專業課試講占80分,專業理論解答占20分。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等綜合素質。
(4)面試考官的組成:由專家和有關方面人員分專業組成若干考官組,每個考官組5人,其中招聘單位參加面試考官人數不得超過1人。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1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面試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六)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為考核對象,若筆試成績仍相同,以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為考核對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根據考核結果,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再次確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經考核確定的合格人員,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再遞補。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字〔2005〕19號)執行,招聘崗位根據有關規定對應聘者體質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曲沃縣電視臺、曲沃縣人民政府網、曲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曲沃縣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聘用與待遇
(一)公示期滿,報考相應學科人員考試總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崗位,招聘人員不得選擇聘用后構成回避的崗位。確定聘用的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四)一經正式聘用,須在本單位工作滿五年方可調離。
(五) 無教師資格證的受聘人員,必須在兩年內考取,否則聘用單位予以解聘。
七、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由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并接受廣大考生及社會各界的公開監督。
(二)嚴格招聘紀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以及影響招聘工作公開、公正的;
5、從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不按回避政策實行回避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決定成立曲沃縣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 長:程世杰 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崔權利 政府副縣長
成 員:胡滿倉 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魯愛棟 縣監察局局長
丁全保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楊切喜 縣編辦主任
崔永慧 縣財政局局長
柴志堅 縣教育局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丁全保同志兼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曲沃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曲沃縣招聘工作領導組
2014年 8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