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縣教育局關于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結合《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2014年秋季遂昌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范圍
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戶籍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在遂昌縣的人員均可向遂昌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網上報名)。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申請語文學科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3.教育學、心理學要求:《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5年內有效);2011年下半年開始,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非師范類)都必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2年下半年入學的師范類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時,必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和在學習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節的師范類畢業生,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按規定參加麗水市教育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試。考試內容為教師綜合素質(筆試)和課堂教學能力(專業面試和試講)考核。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按規定參加遂昌縣教育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試,考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布在《遂昌教育網》公告通知欄中或通過手機發短信通知。
三、分級管理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原則。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申請人向戶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教育局進行申請。
四、申請程序
第一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第二步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第三步到遂昌縣教育局人事科現場進行現場確認,上交所有申請材料;第四步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政策和程序對申請人進行資格認定。申請人一年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五、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0月8日-15日,截止15日下午5時止,逾期將不能進行網報。報名前仔細閱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引》(見附件),報名時,請區分“全國統考”及“非全國統考”(原省考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報名入口。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手機填寫全號,座機加區號。申請人應牢記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網絡生成的報名號,以備后續查詢修改使用,遺忘了則不能登錄。
六、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0月21日-23日,上班時間:上午8:30至12:00時,下午2:00至5:00時,申請人務必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攜帶通知中規定的各種材料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七、現場確認地點
遂昌縣妙高鎮公園路79號教育局三樓人事科(二)。聯系電話:0578-8122601。該確認點只受理戶籍或人事檔案在遂昌縣的申請人的申請。
八、現場確認時申請人必須攜帶的材料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從報名系統內用A4紙打印)。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提交注冊信息后,重新登錄打印出已有個人信息的4張A4紙表格,然后復印到一張A3紙上,注意復印順序:A3紙對折后,第一頁為封面,第二頁為填表說明,第三頁為個人信息,底頁為認定機構填寫的內容)。
3、《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由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專科畢業后取得非全日制師范本科畢業文憑的還需帶師范專科文憑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中確定不了是否師范類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師范生證明內應注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入學年月、畢業年月、所學專業,屬全日制師范畢業生)。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非師范類畢業人員還需提供《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復印件。
9、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九、照片的要求
網報上傳的照片必須是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過20kb,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同時準備與電子照片同一底版的二寸照片4張,其中兩張粘貼在《申請表》上、1張在現場確認時上交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背面寫上姓名,以備制作資格證書時使用)、1張粘貼在體檢表上。
十、體檢時間和地點
申請人必須于2014年10月17日當天上午7時前,空腹到遂昌縣人民醫院體檢中心參加體檢,體檢表到體檢中心領取。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教育部第76號令規定執行。
十一、收費標準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浙價費〔2009〕46號),對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考試的申請人須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每人280元。已經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不再組織考試,也不收取考試費用。
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2014年12月4日前結束,認定工作后發放證書。
附件:《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引》
遂昌縣教育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