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辦中等職業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公告
我市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屬事業單位,經費由財政全額核撥,為確保新進教師的素質,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完善學校崗位設置,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東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方案》精神,東莞市教育局決定于2014年10月在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設點,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我市公辦中等職業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計劃招聘公辦教師92名。具體招聘崗位見《廣東省東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畢業生和社會人員,詳見崗位表。
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2015年、2014年畢業生和2013年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仍在有效期內的畢業生)。
社會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且具有中職學校、高職院校任教專業課一年以上或在企業一線從事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二)招聘職位范圍:
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
(三)具體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專業對口,要求本科學士或以上學歷層次專業與招聘專業要求相符;
4.所有被錄用聘任的考生,均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條件,具體見《廣東省東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表》。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8.社會人員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
四、招聘時間、程序
(一)招聘時間:
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7日進行。
(二)招聘程序:
按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面試(實操)—學科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五、具體流程
(一)發布招聘公告。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rlzyj.dg.gov.cn)、東莞教育網(www.dgjy.net)和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站(www.topbys.com)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投遞電子材料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相結合,報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投遞電子材料到招聘單位指定的郵箱,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材料齊全的,可以允許代報,最后報名人員以現場確認為準。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出之日起到現場確認報名前一天,考生可通過網上投遞電子報考材料到招聘單位指定郵箱進行報名,并于2014年10月24日9:00—12:00和14:00—17:00到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第一教學樓五樓共享大廳進行現場確認報名(交紙質報考材料)。
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東莞市公開招聘公辦中等職業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雙面打印,貼好照片),需預先登錄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rlzyj.dg.gov.cn)、東莞教育網(www.dgjy.net)或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站(www.topbys.com)下載并手寫體填寫;
(2)內地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復印件代替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復印件;非在編在職(非公職)社會人員報考須提供政府人才管理部門開具的有效人事證明材料;在編在職人員(公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社會人員報考需提供中職學校、高職院校任教專業課一年以上或在企業一線從事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證明;
(6)個人簡歷。
5.按招聘崗位要求對應報考,每個報考人員可報考1-2間學校。
(三)資格審查
審查考生報考材料后,按崗位數1:3推薦符合報考資格人員參加面試(實操)考試環節,符合資格人員不足1:3則全部推薦進入,報名當天20:00前通知入圍面試考生有關考試安排。
(四)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實操)和學科考試兩個環節,考試時間:10月25日為面試時間,10月26日為學科考試時間,成績各占50%,具體安排由招聘單位通知入圍考生。考生需攜帶身份證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節考試,未按時到達或者中途離場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1)面試(實操)。以招聘單位為主體組織相關工作。面試(實操)人數按崗位數1:3進入,不足1:3則全部進入。全部崗位面試結束后,按考生面試(實操)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原則上在合格人員(≥60分)中按1:2比例確定學科考試人員。崗位符合要求人員不達考試比例,仍希望繼續參加下一輪學科考試的,須由招聘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報外出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才能考試。
各招聘單位按與考生約定的時間向考生公布面試(實操)成績、進入學科考試名單并發放學科考試課題。
(2)學科考試。學科考試由教育局人事科外出招聘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在本學科考試時間段內向考生公布考試成績。分崗位按考生面試(實操)和學科考試各占總分50%計算出最后得分,在合格人員(≥60分)中按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人員(如出現2人以上總成績相同,則先按面試(實操)后學科考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
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取錄的原則,由于受報考崗位名額限制未獲擬聘,但在各考試環節中表現出色,綜合素質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適人員的招聘單位與其本人協商一致達成聘用意向的,經由外出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確定為體檢人員。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按規定時間統一集中后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無理由遲到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完成體檢的人員提交以下材料:就業推薦表(原件)、就業協議書(原件,一式三份)和畢業成績單的原件,學生證、身份證的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證件彩照5張。
體檢時間為2014年10月27日,集中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和東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須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教育局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769-23126003;具體招聘問題可致電招聘單位查詢,電子報考材料直接投遞到各招聘單位郵箱,具體見招聘崗位表)
本公告解釋權在東莞市教育局
附件:
1、東莞市公開招聘公辦中等職業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報名表.rar
2、東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辦中等職業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表.rar
東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