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錄教師公告
根據《關于佳木斯市事業單位實行公開招聘人員的實施意見》(佳人保發[2011]81)的規定,經佳木斯市政府同意,決定為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錄教師32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類別與名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32人。其中招聘普通高中教師17 人,初中教師15人。
具體崗位:
第一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3人:物理、生物、心理各1人。
第二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8人:生物2人、化學3人、物理1人、歷史2人。
第八中學(普通高中)3人:政治、地理、歷史各1人。
第十一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3人:生物、英語、心理各1人。
第五中學(初中)3人:生物、地理、歷史各1人。
第十六中學(初中)12人:語文、數學、物理各2人,英語、生物、政治、地理、化學、心理各1人。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師范類院校2015屆本科或研究生。以應屆免費師范畢業生和碩士研究生為主,以其他本科應屆畢業生為輔。
(二)招聘條件
1、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2、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全面發展;
3、具有與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結構與水平、技能條件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能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任務。
4、年齡:本科生26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學歷:
(1)市直屬省級示范高中,必須具有普通高校統招重點本科或統招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具備高中教師資格。特需學科(大學個別專業設置少,培養人才斷層,畢業生生源不足,而學校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又特別需要的個別學科,主要指小學科)的教師可視具體情況適當放寬學歷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高校統招本科學歷。以統招碩士研究生、免費師范畢業生為補充新進教師的重要渠道。
(2)市直屬初中,必須具有普通高校統招本科以上學歷,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且在同屆畢業生中綜合排名為優秀等次或前50%(由畢業學校提供相關證明)。
6、以上原始學歷標準均不含三表。
7、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
8、免費師范畢業生優先。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
(一)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本人現場報名并填報相關表格。
(二)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5 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014年11月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 15:00——16:00東師就業指導中心A15室宣講
聯系人:孟祥彬 13836615775
閆樹英 13845409936
(三)報名地點:天龍源賓館215室(東北師大東師會館斜對面,岳陽街1500號)
(四)報名時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本人身份證 、學生證、個人簡歷、院系推薦表、教師資格證(2015年8月前必須取得,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大學學業成績單(教務處加蓋公章)、高考錄取單(檔案館蓋章)、普通話證書、計算機及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套;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張;簽訂《誠信承諾書》1份。
四、考核方式:按應聘者報考學校及崗位進行考核。
(一)考核項目共三項,分別是資歷評價、教學能力測試、專業素質測試,滿分100分。其中資歷評價于報名時進行。另兩項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范圍為現行應聘學校相應學段教材,試講內容現場抽簽確定。按學科抽簽排序。每位應聘者備課30分鐘,講課20分鐘。評委根據應聘者試講情況,按照評分標準,獨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數,即為該應聘者的面試成績。面試達不到70分的,不予錄取。
(二)專家組考核評委由5人組成。其中用人單位所需學校主任、校長、業務校長擔任主考官,其余考官由市人社局從專家組中隨機抽取。
五、體檢
對擬錄用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交體檢醫院;體檢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和辦法進行。
若體檢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則在同一學科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六、錄用及公示
根據招聘計劃,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人選,市人社局對擬錄取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人員填寫《佳木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由市人社局發放《佳木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錄用通知書》。
七、待遇
凡錄取到我市任教的畢業生,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的有關規定,工資按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辦理編制、人事、經費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序。
八、說明
此次招錄學校均為佳木斯市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于佳木斯市教育局管理。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