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面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專業科目面試由巴中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專業科目面試成績×50%。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0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滿分為100分。
經組織選派、達到規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分政策。本次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只進行公共科目考試,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證明(內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服現役兩年以上經歷、退出現役相關證明、被部隊團級及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4年12月5日前的工作日內交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巴中市江北濱河路北路87號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5樓507房間),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公共科目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中市教育局網站以點對點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巴中市市直屬中小學校2014年秋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在成績公告三日內到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查分。
(二)專業科目面試
進入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與最后一名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中市教育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須考生憑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巴中市市直屬中小學校2014年秋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參加,并向招聘單位交驗與應聘條件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其中考生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后領取《專業科目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專業科目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專業科目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專業科目面試通知書》。專業科目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中市教育局網站公告。
七、體檢
巴中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合同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排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則采取加試辦法確定體檢對象。
進入體檢人員由巴中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會同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本次市直屬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定的條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核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中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填寫《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實行崗位聘用管理。
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
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0827-5264610)、巴中市教育局監察室(0827-5255529)。
十二、特別提示
(一)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周年。
(二)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中市教育局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未盡事項,請撥打以下電話號碼咨詢,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巴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827-5262708,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8-83336031;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
附件:巴中市市直屬中小學校2014年秋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 中 市 教 育 局
2014年11月18日
巴中市市直屬中小學校2014年秋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