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通江縣教育局
關于公開選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的公告
根據城區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擬在本縣范圍內公開選聘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選聘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教師30名,其中:初中教師14名(語文1名,數學3名,物理3名,化學1名,生物2名,地理2名,體育1名,計算機1名);小學教師16名(語文6名,數學6名,體育2名,美術2名)。
具體選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通江縣2014年公開選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二、選聘范圍及原則
(一)選聘范圍
本縣范圍內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本人申請,所在學校同意,報名參考的原則。
4、堅持城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不得報考的原則。
三、選聘條件
(一)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4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體育、美術教師崗位須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四)報考各個崗位的教師須具有五年及以上農村學校教學經歷,并具備縣教師新課程教材教法能力檢測合格證書。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承擔選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至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8:00止(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8:00)。
(三)報名地點:縣教育局。
(四)資格審查:符合選聘條件的報考者,報名時需提交本人申請(所在學校校長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現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農村學校教學經歷書面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各1份,同時遞交兩張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報名即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開選聘中限報一個崗位。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資格審查時須遞交本人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不按規定遞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遞交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資格審查合格并按規定繳費的報考者,現場領取《準考證》。
五、繳費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繳納考務費50元/人。
六、考試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專業科目筆試方式進行。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 加分。
(一)筆試時間:2014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二)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筆試內容:報考者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七、加分
近五年(2009年1月1日以后)來,有以下條件之一者予以加分:
(一)獲國家、省、市、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分別加2.5、2、1.5、1分;
(二)獲國家、省、市、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分別加2、1.5、1、0.5分;
(三)獲省、市、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的每次分別加2、1、0.5分,獲二等獎的每次分別加1、0.4、0.2分;
(四)省級骨干教師(須具備省級骨干教師證書)加1分。
同一年度相同項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同一年度不同項目加分按規定加分;不同年度相同項目加分可累計加分,不同年度不同項目加分按規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八、成績公布
報考者考試成績于2014年8月21日在通江教育網公布。
九、考核考察
根據崗位選聘名額及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對象(若最后一名考試成績相同,確定學歷高者為考核對象;若仍相同,確定在農村學校工作時間長者為考核對象;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說課〉方式確定考核對象)。
2014年8月21日至8月22日由教育局與用人學校聯合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工作表現、業務能力和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提出考核選聘意見,報縣公開選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因考核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缺額,按同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若遞補者成績相同,則按照確定考核對象的辦法確定遞補對象)。
十、公示
考核合格的擬選聘人員名單,于2014年8月23日至8月25日在通江教育網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干部群眾有情況需要反映的,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聘人員,按照同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定設崗學校,并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管理的有關規定,到設崗學校競聘上崗,確定崗位等級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到設崗學校相應空缺崗位)。
十二、工作紀律
嚴格公開選聘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嚴禁在公開選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報考者必須對提供的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及加分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經查證屬實,取消其選聘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農村教師進城考試,并在全縣通報批評。對違反選聘工作紀律的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通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明確。
附件:
通江縣2014年公開選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rar
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通江縣教育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