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教師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面向社會為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16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中師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
(五)具有教師資格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不限);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泰安市常住戶口或新泰生源(研究生及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限);
(八)在新泰市服務、目前在崗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不限戶口和生源;
(九)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屬在職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除外)應聘的,其工作單位應在新泰市。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8月19日 9:00-21日16:00
查詢時間:2014年8月20日 9:00-22日16:00
報名及考務查詢網址:http://www.xintai.gov.cn(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具體學科崗位要求見附表)。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應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資格初審。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規定的查詢時間范圍內登錄該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4年8月22日16 :00前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需下載打印《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4年8月25日—8月27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號)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主管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我省、市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2010、2011、2012年招募或選派的);我省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的;2013年度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可以報考“定向崗位”。符合報考“定向崗位”的畢業生可放棄報考“定向崗位”,根據報考條件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選擇“定向崗位”的不能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定向崗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定向崗位”的,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應于報名期內到市教育局(青云路961號)政工科辦理資格審查手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進行網上繳費。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時應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團中央制作的服務證和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上述各類證明材料須由出具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提交《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到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畢業生須持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屬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如不能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視為自動放棄。在新泰市以外地區參加工作后又辭職報考的人員,應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屬企業的應有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屬機關事業單位的,應有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同意的辭職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的時間應在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之前。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證明材料的時間應在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之前。
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進入面試的,還應出具現場資格審查時要求的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新泰市教師公開招聘。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8月28日上午
筆試具體時間、考點、考場在準考證上注明。
筆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內容、現行教材內容及教法;“定向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知識、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和教法等內容;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專業知識。
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二)面試
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學科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1:2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該學科的面試人員,所剩的計劃調劑到同一學段的其他學科。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考務費為70元。
面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的現行教材;“定向崗位”人員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教育理論素養、教學基礎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面試內容為答辯、試講等方式。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體檢考核
根據招聘學科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學科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如同一招聘學科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按貧困生、省優秀畢業生等順序確定人選。對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據總成績從同一學科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醫院由市教育局確定,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結束后,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根據其填報崗位,按照所報學科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聘用單位,如所報學科崗位已聘足,服從調劑的人員可在所報學科剩余崗位中按成績高低的順序進行挑選,對不服從調劑造成的空缺可根據總成績從同一學科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對擬聘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教育局發放《教師招聘通知書》,憑《教師招聘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服務協議,試用期為12個月,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整個招聘過程邀請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簡章》由新泰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7224687 0538—7251618
附:
新泰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