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遠市清城區赴廣州高校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號)和《清遠市事業單位緊缺高層次人才校園招聘工作方案(2014-2016)》精神,結合我區中小學教育教學的實際需要,為進一步充實我區教師隊伍,改善隊伍結構,提高隊伍素質,保證2015年秋季新學年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經研究,定于2014年12月5日-6日到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小學教師70名。為確保招聘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部分國家重點高等院校師范類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2014年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生,英語專業的可放寬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師范類2014年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生,美術專業的可放寬到廣州美術學院師范類2014年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生,音樂專業的可放寬到星海音樂學院師范類2014年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生,體育專業的可放寬到廣州體育學院師范類2014年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二)取得相應(或以上)教師資格證或具有取得教師資格證條件(即教育學、心理學的成績單、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或測試成績單);
(三)學歷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2014年畢業生(含符合政策規定并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不含已入公職的人員)和2015年應屆生;
(四)身體要求: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公益一類編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薪酬待遇執行。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清遠市清城區政府網和清遠市清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qyqcqjy.net)以及華南師范大學校園網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4年12月5日-6日,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30時—4:30時,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2、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提交《2015年清遠市清城區赴廣州高校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考生須預先登陸清城區教育信息網或華南師范大學網下載,雙面打印,貼好相片),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接受資格審查。
(1)應屆報考生須提交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身份證、學生證、普通話測試成績單、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
(2)暫緩就業畢業生須提交暫緩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交領取教師資格證必修的教育學、心理學的成績單、普通話等級證書)、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3)已婚報考者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
4、其他事項
(1)報考者須本人按要求帶齊資料到招聘現場報名。
(2)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2015年清遠市清城區赴廣州高校招聘教師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三)招聘辦法
采用現場公開招聘的方式。由區教育局組織符合條件者進行考試,區人社局和監察局負責指導和監督。
1、考試時間和地點
2014年12月5日下午-6日,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30時—4:30時,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2、考試要求和辦法
(1)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領導小組審核考生資料,確定參加考試的對象名單。
(2)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3)考試形式和內容
考試以面試形式進行,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讀、說等能力)。考生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不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不予錄用。考試結束后,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各招聘崗位的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到低排名確定各崗位擬聘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時間和地點:另定。
2、考核
應屆畢業生的考核內容主要是其在校的現實表現情況(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提供,暫緩就業畢業生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上述材料在報名時已經提交。
如出現應聘者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情況,將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五)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和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清遠市清城區政府網和清遠市清城區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發現擬聘用人員存在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按照崗位設置要求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必須服從清城區教育局的工作調配。
(七)其他
應聘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錄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以上公告由清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人及電話:
林老師 0763—3333000 鄧老師 0763—3322095
附件(點擊下載):
1、2015年清遠市清城區赴廣州高校招聘教師報考崗位及錄取人數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