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2014年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招聘領導小組”)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市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65名,詳見附表一《2014年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二)市直學校招聘教師32名,詳見附表二《2014年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
(三)市直衛生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77名,詳見附表三《2014年市直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四)集寧師范學院招聘教師46名,詳見附表四《2014年集寧師范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戶籍限制、準入資格、專業(技能)等條件,詳見各附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烏蘭察布市服務未滿5年(2009年8月1日后錄用,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依次按照制定方案、發布信息、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核和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公示、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四、報名確認
(一)報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直接登陸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wmpta.com. cn)進行網上報名。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1 日17:30前。
(三)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報名表(一式三份,網上自行打印)于2014年12 月13 日—2014年12 月15日17:30前到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大廳(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樓服務大廳二樓)現場交費。在規定時間內不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2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
(四)報名查詢:考生請于2014年12 月22日登陸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報名成功。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 月28日。
(六)符合減免報名費、考務費的考生,請于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1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名表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大廳(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樓服務大廳二樓)審核后,將所交費用按規定標準退給考生(2014年畢業生免收報名費、考務費,2013年畢業生減半收取,2012年及以前的畢業生收全費)。
(七)報考同一專業類別且可以調劑的考生必須在報名表上填寫是否服從調劑。可以調劑的專業詳見附表1、附表3中的備注欄說明。
(八)考生須簽訂報名協議書,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九)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
五、考試及資格審查
(一)筆試
1、開考比例:詳見各類招聘崗位設置表;
2、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3、筆試不指定教材。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筆試的內容為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報考醫學類(包括護理)考生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筆試實行百分制,試卷統一用漢文制卷。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蒙授崗位用蒙文制卷,考生須用蒙文答卷;
4、國家教育部門認定的博士學位研究生免筆試,不占此次招聘計劃,面試、體檢合格后按所學專業聘用;
5、筆試時間:2014年12 月28日上午9:00—11:00;
6、加分條件: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須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
7、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8、筆試總成績在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二)確定面試人員范圍
1、筆試結束后由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照報考專業類別或專業分別劃線,將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和筆試開考比例相同;
2、報考同一專業類別或專業,末位成績出現并列考生的全部進入面試;
3、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專業類別或專業招聘計劃數。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查時間、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另行公布;
2、考生必須攜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報名表、相應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查;
3、凡因考生個人因素導致信息失真,造成加分或不符合所報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4、對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審查造成面試缺額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面試工作在市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市教育局負責市直學校教師面試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集寧師范學院負責本校教師面試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市衛生局負責市直衛生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面試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市審計局負責市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評審中心面試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其他市直事業單位面試工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2、面試方案、面試時間和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統一發布(網址:www.wmpta.com. cn);
3、面試方式:高校、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面試按公布的面試方案實施;市直衛生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市審計局采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其他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
4、評委組成:面試評委由7人或9人組成。評委應具有相應資格,外聘評委不低于三分之二。評委由主管部門提出并經市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確定;
5、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為各評委所賦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分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公布考核、體檢人員名單
1、考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加權計算。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比較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字。對于同一專業類別或專業計劃聘用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如果經考核和體檢后超出招聘計劃的采取筆試方式加試;
2、面試結束后,由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照同一專業類別或專業招聘計劃,劃定分數線,按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名單;
3、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六、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1、考核工作由市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2、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表現;
3、考核通過審閱擬聘人員檔案材料和了解現實表現等方式進行。
(二)體檢
1、體檢工作在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2、擬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造成缺額的,從該專業類別或專業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聘用時對報考同一專業類別且可以調劑的擬聘人員,按填報單位志愿的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對擬聘人員填報同一單位,超出招聘名額的,調劑到有缺額的單位。調劑辦法:對需調劑的擬聘人員按總成績重新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由擬聘人員重新自主選擇有空缺的單位。擬聘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統一參加調劑,在規定時間不參加、不填報聘用單位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聘用人員實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合同鑒證。
(四)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10天內不報到、不簽訂聘用合同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公開招聘工作期間,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 定追究責任。
九、其他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和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且在兩年內不準參加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三)招考聘用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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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2014年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點擊下載).rar
附表三《2014年市直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點擊下載).rar
附表四《2014年集寧師范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點擊下載).rar
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領 導 小 組辦 公 室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