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人社局2014年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4〕19號)精神,結合單位編制計劃,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補充專項招聘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計劃指標
2014年擬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其中建始縣民族高中4名,建始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名。
二、招聘范圍
縣民族高中、縣職業技術學校急需的主要系列專業技術類和管理類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7、縣內在編在冊正式職工。
(三)具體條件:
招聘原則上為碩士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線錄取并取得學士學位的高等院校已經畢業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對在一本中選聘有困難的緊缺專業,按2014年度專項招聘優秀人才緊缺專業目錄組織招聘(詳見恩施州人社發[2014]19號文件)。
招聘對象年齡: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關崗位的具體專業要求、招聘條件詳見《建始縣2014年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附后)。
四、選聘程序
按照恩施州人社發[2014]19號文件的要求,制定招聘方案,發布公告,對招聘對象進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測試。測試方式采用筆試或結構化面試、試講試教、現場答辯、專業技能和實際操作考評等多種方式按招聘崗位1:1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招聘辦法:
由建始縣人社局、縣第一紀工委、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聯合組成招聘專班,到湖北大學進行雙向選擇,現場測試。招聘崗位滿額為止。
地點:湖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
(二)招聘時間和地點:
2014年12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人員須提供的材料:第二代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畢業生的學籍檔案、個人簡歷及職位要求相關的證件。
五、體檢考察
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考察。重點考察擬聘對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工作實績等情況。
六、公示、備案及聘用管理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縣人社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根據公示情況,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對象報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審核后報州人社局備案。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補充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七、補充專項招聘工作要求
補充專項招聘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工作程序,按政策辦事,確保公平公正。招聘指標、招聘條件、招聘過程、招聘結果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附:建始縣2014年度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7日
建始縣2014年度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