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縣教育局關于開展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縣幼兒園: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省、市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要求,現將2015年我縣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熱愛教育事業,愿意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道德;遵守憲法和法律,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
2.戶籍或工作單位屬尋甸縣轄區內。
3.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分別具備幼兒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授權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相關合格證。
5.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6.經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二、報名時須攜帶的材料和證件
1.由申請者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二份,A3雙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份,可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也可由村(居)民委員會填寫;
3.《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一份(由縣級及其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4.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非師范院校畢業生需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相關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對符合條件的師范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在院校參加過教育教學實踐的,須出具本人畢業教學實習鑒定材料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請同時準備電子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過19KB,電子照片的文件格式為jpg(必須有姓名),貼申請表的照片必須與網上申報上報的電子照片一致。
以上申請材料除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不需裝訂外,其余材料需按以下順序號進行裝訂(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③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④學歷證書復印件→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相關合格證復印件→⑥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復印件→⑦畢業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⑧身份證復印件)。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3月5日—3月24日(逾期不再辦理)報名地點:戶口所在地鄉鎮中心學校
四、申請表格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三種表格可登陸“昆明教育人才網”下載,網址:http://www.kmjyrc.com。
五、交表時間和地點
請各學校按上述要求收齊教師資格認定所需的全部材料,同時上交一份紙質和電子版尋甸縣教育局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報名表。
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 |
上午 |
下午 |
3月25日 |
河口、七星、金所、羊街 |
塘子、雞街、先鋒、金源 |
3月26日 |
仁德、柯渡、功山、聯合 |
倘甸、鳳儀、甸沙、六哨 |
3月27日 |
縣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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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周 凌
地 點:尋甸縣教育局人事科人才中心
聯系電話:0871-62663135
六、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
測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早上7:30
測試地點:尋甸縣仁德鎮第二小學。
七、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經教育局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審核通過后,將再次通知條件合格人員按時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時間待通知)。網上申報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信息必須和已交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信息一致,否則不予認定教師資格,責任自負(不需要到教育局人事科人才中心現場確認)。
八、申請程序
受理申請→審核材料→教育教學能力測評→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認定、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九、收費
根據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轉發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昆發改收費〔2008〕473號)的規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180元。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