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分值各100分。
1.筆試(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上午09:00—10:30。考生應提前到達考點,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室參加考試。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按照國家人社部關于加強分類實施公開招聘,進一步提升考試考核科學性的總體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筆試具體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兩者合并為一科考試,分值為100分。《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大綱以2015年2月11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2.專業能力測試(分值100分)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以試講(上課或說課)為主的多種方式進行,除試講外,可根據學校、學段、學科、崗位的實際需要,選擇增加面談、三筆字及普通話水平測試、計算機應用能力測查、特長展示等作為輔助項目。
同一崗位現場確認報考人數超過20人的,可適當調整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
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請于2015年4月9日下午14:00登陸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和報名網站www.cqzk.cn/2015jygz查詢。專業能力測試要求考生應于測試當日上午8:30分前進入考點指定候考室,逾時未到候考室者視為棄權。
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及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于2015年4月14日在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上公布。
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繳費時間:2015年4月16日9:30—17:00,繳費地點:南岸區人事考試中心。
3.結構化面試
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與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試資格。
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該考生所在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結構化面試時間及地點:請于2015年4月16日登陸網站www.cqzk.cn/2015jygz查詢。面試要求考生應于面試當日上午8:00前進入考點指定候考室,逾時未到候考室者視為棄權。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3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2015年4月20日在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根據工作進度另行通知,詳見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告欄目。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各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規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岸區教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若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將在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cqhrss.gov.cn)和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屬于2015年應屆畢業的考生請于2015年7月10日17:00前到南岸區人事考試中心報到,報到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套,接受資格復查。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擬聘用人員,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復查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南岸區教委審核、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須在一年試用期內考取教師資格證書,如一年試用期滿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1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六、招聘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區編辦、區教委及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區監察局負責監督,各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有違規違紀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八、簡章解釋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和南岸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南岸區2015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