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公立學校師資情況,經區政府同意并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組織2015年洛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專業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67名,其中,中學教師3名、小學教師49名、幼兒園教師15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泉州市洛江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崗位情況表》。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持有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任職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須與報考職位學科一致);
6.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②洛江區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對象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84年3月15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間出生)。若系報考泉州市實驗小學洛江校區、洛江區實驗小學語文(在職)、數學(在職)崗位的福建省在職優秀小學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7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若系報考洛江區萬安中心幼兒園、雙陽中心幼兒園幼兒教育(在職)崗位的福建省在職優秀幼兒教師,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師范類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師范類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5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5年3月15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福建省內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
此外,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5.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5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延長至2015年7月31日)。
三、報名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5年3月30日8:00(系統開啟)~4月5日17:30(系統關閉),逾期不再受理。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
應聘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資格初審不通過,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全責。
(二)資格審查
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由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人負責報考者資格初審。應聘者可于資格初審期間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應聘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5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洛江區教師招聘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生的資格條件以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
資格復審時候需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打印)、身份證、戶口簿(有戶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其中:未正式就業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公辦在職教師需提供所在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民辦在職教師應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四、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洛江區教育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洛江教育信息網公布(網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洛江教育信息網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