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弄虛作假、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參加筆試人數和招聘名額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并進入。如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筆試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發布筆試成績時一并通知。資格審查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①《報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證;③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在資格審查時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學生證及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條件,以7月31日前提供的畢業證、學位證、檔案等證件為準);④相關教師資格證書;⑤有工作單位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⑥樂至縣的代課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代課證明、工資花名冊和現實表現材料,縣教育局審查蓋章。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和加分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資格復審合格者,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人,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工作在縣人社局指導下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部門對面試工作進行監督。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報考人數和招聘名額2: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并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前一天,如有面試對象主動放棄或在資格復審中被取消面試資格,達不到面試比例時,可在本招考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經審核同意后予以公布。依次遞補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面試仍然進行,面試結果有效。面試當日,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2: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面試形式為相應任教層次和學科的無學生講課。每人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對面試未形成競爭(即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數量)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進入體檢環節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天內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同時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各崗位的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學歷高者優先;學歷再相同者,全日制學歷優先;如筆試、面試成績和學歷均相同者,再組織一次面試,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9號)。體檢必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費由報考人員承擔。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到主管部門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不進入考核。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凡體檢和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因考生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經縣人社局批準后,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有面試項目的如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六、聘用及公示
凡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實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額暫不遞補)。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公示無異議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在同編碼崗位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學歷高者優先。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征得原單位書面同意其調(流)動。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聘用單位對其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教師,在首次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3年內不得調動或辭聘)。
所聘人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檔案交樂至縣人社局。
七、紀律與監督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到該單位的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公正招聘的,也應當回避。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四)縣紀委、監察局對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樂至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樂至縣監察局監督電話: 028-23353158;
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28-23322685;
樂至縣教育局監督電話:028-23328998;
樂至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28-23322330、028-23329983、028-23333791。
附件:1、樂至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
2、樂至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樂至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樂至縣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