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至縣教育局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文件規定和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資陽人事考試網、資陽人才網發布):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25名。其中,高中教師12名,初中教師25名,小學教師56名,幼兒教師32名。具體崗位詳見《樂至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4月4日至1997年4月3日之間出生)。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在25周歲以下(1989年4月4日至1997年4月3日之間出生);在縣公辦中小學臨時代課1年以上目前仍在崗的報考鄉鎮小學語數和村小教師崗位者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9年4月4日至1997年4月3日之間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改革開放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五)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和招聘崗位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
(六) 2015年應屆大中專畢業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
(七) “小學教育”專科學歷只能報考小學教師崗位,不能報考中學教師崗位。
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本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含試用期)人員;
6、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按政策規定不能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
三、資格初審及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網址為資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zy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2015年4月4日—4月8日24:00時;繳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4日—2015年4月9日24:00時。
(三)網上報名及繳費程序
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樂至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等信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注冊、填報信息。報考者須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并如實、準確填寫《樂至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個人信息務必真實、準確,所留聯系電話在公招期間務必保持暢通,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負),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上傳照片為報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規格為JPG格式15-30K。
2、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分為報名階段的照片審查,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和考核階段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本次網上報名是照片審查,網上只審核考生照片,不進行其他資格審查。請報考者按照崗位條件,結合本人情況選擇報考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照片審核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照片審核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
3、繳費。經審核合格的報考者,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通過網絡報名且上傳相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打印報名表。上傳相片合格并成功繳費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資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已繳納考務費的報考者,于2015年4 月20日至4月2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資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開考比例為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之比不低于3:1,特殊職位(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幼教崗位)為2:1。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應聘者意愿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人社局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調減招聘崗位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在資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告。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被調減或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崗位參加考試。
(一)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滿分為100分。《教育公共基礎》主要參考《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筆試時間為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至11:00。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二證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中旬左右在資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考生憑姓名和準考證號進行查詢。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申請書到樂至縣人社局306室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和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二)政策性加分
參加國家、省“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級團委或人社、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指所考兩個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續簽合同的,任職不滿服務期的,不另加分;續簽合同滿服務期且考核合格按規定加分。
參加“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符合《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務于2015年4月30日18:00時前將準考證或《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部、團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服務期間的相關考核材料)、評為優秀的證明材料、服務證書(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交樂至縣人社局306室。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筆試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