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博白縣從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的代課教師中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簡章
為了充實小學教師隊伍,提高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實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桂政辦發〔2007〕101號文和玉林市教育局《2015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玉市教﹝2015﹞7號)的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以公開招聘形式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40名。為了做好這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聘用的職位和人數
從歷年清退和自動離崗的原博白縣代課教師中招聘小學教師40名。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歷年清退和自動離崗的博白縣教育局原聘用的代課教師(招聘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即:小學教師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按玉政辦發〔2005〕176號、玉政辦〔2007〕29號和桂政辦〔2007〕101號文件規定,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報名時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代課教師均可報考(男性1955年3月30日后出生,女性1960年3月30日后出生)。
4.取得小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5.身體健康。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
現場提交資料。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后,方可自行上網報名、繳費。
(二)報名手續
1.報名時須遞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代課教師聘用證(或縣代課教師聘任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填寫《2015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兩份和《報名審查表》一份,遞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張及近期標準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以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為文件名,大小為20K以下)。上述材料由各鎮中心小學匯總,并發送到郵箱:bbjyjrsg@163.com。
2.報名者只能選一個崗位。
3.報名時須遞交由所在鄉鎮派出所對報名者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計生證明暫時不用提供,待考試結束后以縣計生局審核為準。個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收費標準及交費方法
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定標準收費,每位考生繳交每科考試費50元,合計100元,不收取報名費。考試費由考生網上自行繳交,在2015年4月19日前繳交完成。
(四)報名時間
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24:00。
(五)報名地點
報名者持有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鎮中心小學(原教輔站)現場報名。
各鄉鎮中心小學4月3日前負責將報名材料用檔案袋裝訂好上送博白縣教育局人事股。
(六)資格審查
2015年4月15日前博白縣教育局組織人員審核確定報名資格并公示。
(七)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自行在網上打印,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考試科目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每科分值各100分。
筆試不指定參考資料,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卷,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城考試。
2.筆試時間:2015年5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3.筆試地點:考試地點和有關事項注明在《準考證》上。
(二)考察
根據所公布職位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察對象。對被考察的代課教師采取適當方式就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內容除設定表格(項目)外,根據有關部門提供證明,對計生、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內容從嚴考察。同時還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考察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共同組織,紀檢監察、計生部門配合實施。
(三)體檢
考察合格后的人員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2005年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考生自理。
體檢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監督實施。
五、遞補與同分的處理
1.對不服從安排不愿上崗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在報考相同崗位的其他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同分的依次以《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學歷、職稱項的高低,先后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
本次公開招考擇優聘用教師,對進入如下兩個環節的招聘對象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博白教育信息網、縣教育局大院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一)報考人員基本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者進行公示。
(二)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七、招聘審批
為體現擇優聘用,有利工作和人文關懷的精神。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和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實行1個學期(即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縣教育局報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聘為小學教師后,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合同(含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或取消聘用資格。工資待遇按有關政策執行。
八、監督檢查
此次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的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此次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縣人社局0775-8233160,縣教育局紀檢組:0775—8333012)。
九、本招聘簡章由博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博白縣教育局0775—8332970
附件:1.博白縣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的原縣代課教師公開招考崗位和人數計劃表
2.2015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縣代課人員)
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教育局代章)
2015年3月19日
1.博白縣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的原縣代課教師公開招考崗位和人數計劃表.rar
2.2015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縣代課人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