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興縣2015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公告
為不斷改善和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經縣政府批準,決定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采取統一招聘的方式。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人數
公開招聘小學教師36名(招聘單位、專業及人數見附件2)。
三、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保定市各縣(市、區)戶籍,或生源地為保定。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無傳染病,無抑郁史及精神心理問題。
5、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在定興縣公辦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頂崗教師放寬至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取得專科或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或相近。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專業、教師資格、就業協議書等證明。沒有教師資格證的,聘用后必須在二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6、語文教師普通話等級不低于二級甲等。
7、下列人員不具備應聘條件:
(1)受到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和自動離職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5年4月21日—4月29日(周六日不辦公)共七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
定興縣教育局院內進修學校(二樓西側)“招聘教師報名處”。
3、報名材料
(1)“定興縣2015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見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者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往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教師資格證(現具備者)、普通話證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張;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3)簽訂服從分配保證書(不簽訂保證書者,不準報名)。
4、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2時,原則上調整有關招聘崗位數量。
(二)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試環節。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試講)兩項,總分均為100分。
1、筆試
(1)筆試形式為閉卷,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時事政治,占50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初中、高中語文基礎知識,占50分,其中初中知識占40分,高中知識占10分。
(2)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40%。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5年5月14日—15日,地點:定興縣教育局院內進修學校(二樓西側)原“招聘教師報名處”。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結束后,及時在教育局網站和機關公布成績和面試人員。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筆試過程。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招聘崗位名額與考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的,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由試講人員按照應聘學科授課的方式進行。試講時間每人10分鐘。
(2)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60%。
(3)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2015年5月28日—5月29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準考證。地點:定興縣教育局院內進修學校(二樓西側)原“招聘教師報名處”。面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4)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教育局網站和機關公布成績。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面試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