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發展活力,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和《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德人社〔2014〕21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2015年寧津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集中統一公開招聘169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附件),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9年4月16日至1997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四)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崗位要求。
(五)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5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單位或部門的規定崗位。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
http://www.njrsrc.gov.cn(寧津人事人才網)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4月16日9:00-20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4月16日11:00-21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審核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初審
初審時間:2015年4月16日11:00-21日16:00
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網上報名期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公布的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16日11:00-22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津人事人才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參加面試或專業考試時使用),并于2015年5月19日—5月22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急需崗位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開考比例可降低至1:2。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009崗位為服務基層項目生計劃(如服務基層項目生計劃取消,則計劃相應劃歸008崗位)。
公共科目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公共科目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16日—4月21日到寧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寧津縣陽光大街東首1號二樓西首,電話:0534-5216725)辦理現場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辦理確認時須攜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續聘)的在寧津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含根據德辦發〔2008〕13號文件規定,2008年以來我縣選聘、經縣委組織部備案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事業單位崗位的,實行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向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否則取消考試資格。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應屆畢業生應聘的:①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②二代身份證、③戶口本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2015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5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能夠正常畢業,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報到證,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位證。
其他人員應聘的:①畢業證、②學位證、③報到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以上證件須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證、⑤戶口本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5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除出具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二代身份證及戶口本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需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回避情況。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批準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面試。
(一)公共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
1、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2、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
3、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確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或技能測試的人員,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參加面試。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考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
綜合類:上午9:00-11:30
衛生類、教育類:下午14:00-16: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