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教育局 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德人〔2009〕24號),結合省教育現代化縣創建要求,現將2015年德清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文化課(51人)
初中數學3人、初中英語1人、初中社會1人、初中信息技術1人、小學語文20人、小學數學15人、小學英語2人、小學科學2人、小學信息技術6人
2.技能課(18人)
高中音樂1人、高中體育1人、初中體育2人、小學音樂6人、小學體育4人、小學美術4人
3.職教專業課(4人)
機械制造(普通機械方向)1人、汽車運用與維修1人、電子商務1人、會計1人
二、招聘對象
1.文化課和技能課教師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相應專業博士或碩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⑵湖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相應專業本科畢業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⑶德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相應專業本科畢業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職教專業課教師
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單招單考高職院校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無不良行為記錄,體檢符合標準,政審合格。
2.具有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應屆師范類畢業生也可提供畢業學校出具教師資格的相關證明)。其中研究生及報考職教專業課本科畢業生,報考時對教師資格證書暫不作要求。
3.報考崗位為以下3種類型:①師范類畢業生,報考崗位應與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相同,或與所學專業相符。②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報考崗位應與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上的“任教學科”相同,或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對照表(附件1)中所列專業名稱完全相同。③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研究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專業對照表(附件1)中所列專業名稱完全相同。
4.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或高中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可報考高中、初中或小學相應學科崗位;持有初中教師資格證或初中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可報考初中或小學相應學科崗位;持有小學教師資格證或小學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只能報考小學相應學科崗位。小學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限報小學的相應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研究生,可報考相應學段的學科。每人限報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學段的一門學科崗位。
5.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視情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核減的崗位在德清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四、報名時間
2015年4月26日8:30—16:30
五、報名地點
德清縣實驗學校(武康鎮曲園南路466號)
六、報名要求
1.現場報名,需本人自報,不得代報。
2.報名時須提交《2015年德清縣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并隨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應屆生提供學歷證明,包括所學專業、畢業時間、是否師范類、及申請教師資格種類、任教學科等內容)、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的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等。
七、考試時間
具體時間、地點等屆時在德清教育信息網公告公示欄公布,請考生自行查閱。
八、考試及分值設置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有高考命題的學科,專業知識按高考要求;無高考但有中考命題的學科,專業知識按中考要求;音體美專業知識為現行初中加高中教材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
⑴文化課教師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即按照上課環節進行無學生的授課。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滿60分的,則取消招聘資格。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的60% +面試成績的40%)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⑵技能課和職教專業課教師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滿分各為100分,合格分各為60分,其中一項未滿60分的,則取消招聘資格。
技能課教師:音樂技能測試為彈琴、唱歌和舞蹈;體育技能測試為隊形口令、投擲和短跑;美術技能測試為簡筆畫、石膏素描和變體美術字。
職教專業課教師:技能測試按高級工標準。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 +模擬上課成績的30%+技能測試成績的30%)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模擬上課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九、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自理。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資格,并依次遞補。
十、公示及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德清教育信息網、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實行“陽光選崗”。即:按入圍者所報考學段的學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研究生和職教類專業課非師范本科畢業生,聘用后在兩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繼續聘用。首次聘用后,在聘用單位工作滿五年方可申請調動。
十一、其他事項
1.湖州籍、德清籍均以2015年4月2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高校畢業生戶籍未遷回的,提供入學時的戶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生源地視作戶籍所在地。
2.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如報考人員同時符合縣外選調報考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報考,詳見《德清縣教育局 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公告》。
4.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5.如對本公告理解有歧義的,以縣教育局解釋為準。咨詢電話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1.報考崗位專業對照表
2.2015年德清縣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
德清縣教育局 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