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2015年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4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截止2015年5月6日);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8.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最低服務期內到北碚區外工作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9.在外國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不屬于招聘范圍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重慶市北碚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電話和現場報名。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5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間登錄重慶市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bblss.gov.cn)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2015屆畢業生(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均可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重慶市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報名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5年5月11日17: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教育類023-68286278、衛生類023-68356309、綜合類023-68285089)。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5年5月13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參考(本次考試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繳費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在規定時間內調劑報考到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六)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費確認報名的考生,請于2015年5月27日9:00起至5月29日24:00登錄重慶市北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請妥善保管好準考證,以便查詢準考證號碼。
五、考試考核
考試分為筆試(含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為100分)
(1)綜合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
(2)衛生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和《衛生公共基礎知識》
(3)教育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2.專業科目測試(分值為100分)
《一覽表》中崗位類別為綜合類的崗位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教育類的崗位專業科目測試為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心理學和教學設計等內容;衛生類的崗位專業科目測試為生理學、解剖學和病理學等內容。
3.筆試時間初定于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