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辦法
根據《鹽城市及六縣(市)和城南新區教育系統下屬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為做好濱海縣公開招聘教師面試、體檢、聘用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1.人選確定
根據全市統一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參加面試)。
招聘計劃僅為1人的,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招聘計劃為2~10人的,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招聘計劃為11~20人的,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招聘計劃為21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入圍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名單在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組織面試
面試工作主要考核報考者的專業技能,采用說課、答辯、教學基本功考核等形式,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時間為2015年5月16日,具體要求在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時發布,屆時請登錄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查閱有關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全市統一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并繳納測試費100元。
二、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以報考人員參加市筆試成績和縣面試成績累計總分,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又相同,再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仍相同的,由縣公證部門公證抽簽確定)。
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在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公布。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時間為2015年5月19日,具體要求在公布體檢人選名單時一并發布,屆時請登錄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查閱相關通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
四、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在濱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海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選崗和相關聘用手續。
五、選崗
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由應聘入圍人員按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選崗(總分相同按上述辦法確定選崗次序),簽訂協議。選崗時間為2015年5月30日上午,選崗地點在濱海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個人檔案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地址:江蘇省濱海縣城人民南路383號,郵編:224500)。8月1日至5日憑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證件不全、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經審核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如出現考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情形的,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體檢合格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工作結束后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根據國家和濱海縣相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待遇,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濱海縣從教服務期未滿五年申請辦理調出、辭職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及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招聘工作監督
從事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濱海縣人社局紀委、教育局紀委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縣人社局0515~89196016,縣教育局0515~84224990。
八、招聘工作咨詢
濱海縣招聘教師面試及相關招聘工作咨詢電話為:
縣人才中心:0515~89196060,聯系人:趙明路;
縣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聯系人:周立新。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