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簡章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高中教育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正安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74名,職位設置情況詳見《正安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表》(附后)。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㈠招考對象
2015年及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㈡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含特崗教師);
2、截止5月2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特崗教師;
3、在讀非2015屆畢業生;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報名時除2015年應屆畢業生外,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資格證書、學籍檔案材料);
11、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㈠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報名時間內到現場報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人才服務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畢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⑵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持《就業推薦表》(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⑶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⑷有效《居民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⑸報名費100元。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藍底或紅底)照片4張。
⑺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比例須達到3:1(即開考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考計劃調減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計入開考比例。
㈡資格審查
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時組織當場對考生提交的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方案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㈢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正安縣人才服務大廳。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荚嚳偝煽優100分。其構成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荚嚦煽儗嵭兴纳嵛迦氡A魞晌恍怠
㈠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報考z05、z11、z12、z13、z14職位的,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報考其他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兩部分(專業知識占60%、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職位所涉及的專業基礎知識,綜合知識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5年5月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5月7日下午18:00以前在正安縣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㈡面試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環節。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采用現場答辯方式進行。考生于2015年5月8日(上班時間)到正安縣人才服務大廳領取《面試準考證》,2015年5月9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并于面試后1個工作日內在正安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若遇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