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在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書(畢業證書〈2015屆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15023-01職位人員還須根據本人身份對應到仁懷市引導辦、仁懷市項目辦、仁懷市民政局或所隨軍的仁懷部隊出具書面證明一份;報考15024-01職位的人員身份是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出具的“村干”身份并經仁懷市委組織部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報考15024-01職位的人員身份是村(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出具的“村干”身份并經仁懷市民政局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到指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告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經遞補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按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內確定職位面試對象。
考生要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七、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有結構化、說課、專業化和現場操作等4種方式,其中專業化面試分為中醫、臨床、醫技、護理4種類型。職位的具體面試方式情況見附件一。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職位招聘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職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1:1比例的,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說課、專業化、現場操作方式面試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1.5+面試成績)×50%;結構化方式面試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八、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在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遞補。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向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書面申請復檢一次,經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結果由復檢小組人員和報考人員當場簽字確認。體檢人員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復檢小組人員注明情況,視為報考人員認可復檢結果。考生體檢結果以領導小組指定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費和復檢費由考生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對象須在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含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從考核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公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二)仁懷市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三)現役軍人;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七)正在接受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八)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
(九)聘用后的職位構成需按照相關規定回避情形的;
(十)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一)報名及考試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十二)規定的時限內未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的;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十、公示
經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仁懷市人社局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考辦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含自愿放棄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一)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報考職位或同職位考生的總成績的高低順序(同職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優先),由考生在招聘單位提供的聘用崗位中選擇聘用崗位,具體聘用崗位情況詳見附件一和《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分解表》(附件二)。
(二)擬聘用人員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由仁懷市人社局審批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聘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報仁懷市人社局鑒證。
(三)按國家有關試用期的規定確定受聘人員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仁懷市人社局與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報仁懷市人社局備案。
(三)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準參加仁懷市內的各種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招聘工作期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各項事宜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仁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提請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裁決。
本《簡章》在仁懷電視臺、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請考生隨時關注。
報名咨詢電話:0851-22235722(仁懷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2235833(仁懷市紀委)
附件一: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xls
附件二: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分解表.xls
附件三: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doc
附件四: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012年學歷專業目錄代碼表.xls.
2010年學歷專業目錄代碼表.xls
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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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_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分解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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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_仁懷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