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學校負責考生資格現場審核及招聘資格條件解釋工作,并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現場發準考證通知考試。
如發現應聘者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當場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主要形式為“勝任力測評+面試”等(其中美術、音樂、體育三個專業的考生要增加專業技能的測試)。
考試時間:2015年5月24日上午8:30考生集中,9:00開始考試。
考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校內,具體考試室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時再具體通知考生。
(一)勝任力測評
主要測試應聘者對職位的勝任力和適合性。測評成績須達60分,但不納入考試綜合成績。
(二)面試
主要是對應聘者個人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和從業氣質等進行綜合評價。
(三)專業技能測試
美術、音樂、體育三個專業的考生要增加專業技能的測試,內容為:美術專業考生現場畫素描;音樂專業考生現場用鋼琴彈唱一首歌;體育專業考生進行三步投籃演示及知識點講解、叫口令等。
面試成績就是考試成績(其中美術、音樂、體育三個專業按面試成績占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數線全區統一劃定為60分。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等額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確定就業意向
報名人員按崗位組報考的,待錄用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在所報考崗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崗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并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如錄取對象放棄體檢、考察,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學校可根據實際在同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是應屆畢業生的,招聘學校應與其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七、公示、試用及聘用
考核、體檢、考察均合格者,名單將在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不按時報到者,視為單方違約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八、咨詢
關于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咨詢,由招聘學校受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上半年高中學校進校園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考務咨詢:0750-6623085(江門市新會區教育局),0750-6635811(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上半年高中學校進校園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相關招聘學校簡介》
4、《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5年版)》
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新會區教育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