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委組織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573號)文件精神,現就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上半年高中學校進校園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教師51人,招聘崗位詳見《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上半年高中學校進校園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不含2014年及之前暫緩就業畢業生和2016年及之后畢業的在校生,且須于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于報名之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者技能條件;
4、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應屆畢業生資格條件
研究生畢業,獲得碩士學位,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三)社會人員資格條件
1、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和中級以上職稱的在職高級中學教師。
2、年齡要求35歲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放寬到40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0日)。
(四)符合《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上半年高中學校進校園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5版)》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職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職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六)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但只能聘用在所報考的崗位和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2、與招聘學校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報名辦法及流程
(一)提前報名
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前,考生可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下載《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填妥后將所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或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需加載本人免冠電子彩照)發送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到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會城知政南路26號;郵政編碼529100;電子郵箱:liujiahui0608@163.com)。對提前報名初審合格的我們將通知其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二)現場報名
1、現場報名的時間、地點:
考生須本人持相關資料按時到如下地點參加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多媒體教室(教一204室)。
2、報名所需資料(均須備原件和復印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二代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
(2)居民戶口簿(應屆畢業生除外)。
(3)《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需貼本人免冠彩照)原件一式兩份。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持經所在院校確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和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可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考生是定向生、委培生的,還應提供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廣東省江門市地區在編公辦教師還需要所在學校出具并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名要求
應聘者要誠信報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填報《江門市新會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學校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