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考試科目
(1)應聘教育系統招聘崗位:崗位代碼為01、02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
(2)應聘教育系統招聘崗位:崗位代碼為23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3)應聘教育系統除上述崗位外的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
(4)應聘衛計系統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5)應聘管理崗位的考生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
(6)應聘劍河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代碼為35的報考者先進行面試,再進行筆試。
2.筆試考試時間:2015年6月21日
筆試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劍河縣,筆試具體地點及筆試具體考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除外)。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現場資格復審
(一)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前對擬入闈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并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只進行面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則確定為擬入闈面試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參加面試,但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hx.gov.cn/)通知公告欄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考生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5年5月15日前服務期滿一屆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曾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并取得期滿服務證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教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等);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結束后,崗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所有擬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和崗位取消、減少情況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hx.gov.cn/)通知公告欄等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九、面試(專業測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專業測試)
入闈面試考生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劍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面試工作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入闈面試的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入闈面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因考生未閱面試公告而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hx.gov.cn/)通知公告欄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
占40%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十、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對象(同一崗位入闈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因面試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或考試總成績分數達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須達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