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教育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吉教師字[2014]28號)工作要求,為指導各地做好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吉林省內,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合格證書,申報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4.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在校學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6.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
7.吉林省內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由在讀學校出具學業成績單,向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三、信息系統開放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春季開放時間為2015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其中網報時間為5月1日至20日,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15日至30日;秋季開放時間為2015年9月20日至12月10日,其中網報時間為10月1日至20日,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15日至30日。信息系統在法定工作日8:00—18:00期間開放,各級認定機構需在網報開始前設置好本機構工作安排,可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調整現場確認受理時間,開始和結束時間注意不要安排在非工作日。
四、認定流程
1.網上申報
申請人需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國考合格人員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后續查詢。申請任教學科時須與教師資格考試的學科(專業)一致。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不填寫學科;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學科一致;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應與筆試科目“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
按照《考試方案(試行)》規定,2014年及之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持畢業證書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此類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后續查詢。
2.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成績單作為可畢業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國考合格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社會人員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工作單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師范類專業教育實習材料、學歷認證報告等。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復印件時應依序裝訂成冊。
3.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在信息系統內作出認定結論。認定合格人員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五、有關要求
1.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認真學習、領會和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規范操作,依法認定,落實USB-Key專人專用制度,加強對認定用戶和確認用戶等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教育,嚴肅查處違規操作行為,嚴把教師入口關,維護教師資格制度的嚴肅性。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信息錄入、編號生成和數據下載工作,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重要材料進行存檔保管。在打印證書前認真做好認定數據的核查清理工作,對不符合認定條件誤生成證書編號的數據,要及時撤銷其證書編號。
2.春季認定工作中,高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統一組織,向學校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各市(州)認定機構要與本地區各高校密切合作,合理安排廣大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申請受理工作。要加強對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管理,對學校培養資質、師范專業設置和畢業生成績單等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提高認定工作質量。
3.各地區本批次認定工作結束后,由市(州)級認定機構統一向省級管理機構提出證書征訂申請。各級認定機構要做好教師資格證書的補發和換發工作,做好登報掛失、《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等紙質材料存檔,并在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的“證書補發換發管理”模塊中進行登記,以此作為向國家申領補發、換發教師資格證書數量的依據。
六、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改革工作部署,省教育廳下半年將繼續在部分地區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除2014年已進入試點的通化(市區)、梅河口市以外,2015年新增安排通化地區其余縣(市)及遼源地區進入試點,試點工作按照《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七、相關政策
1.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另需增加《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相關項目。
2.2015年起,原省考成績及合格證不再適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及面試全部項目。2014年及之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如申請對應所學專業以外的其他種類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獲得合格證。
3.自2015年起招聘的特崗教師中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需在3年服務期內自行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吉林省教育廳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