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簡章
一、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應聘人員如放棄某一環節的,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在考試工作結束后,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應聘人員不符合職位聘用條件等原因導致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二、招聘職位
本次計劃招聘高中教師72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17名、幼兒園教師50名,具體職位詳見《金沙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崗位一覽表》 (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高中教師
本科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本科學歷須獲得學士學位),取得所應聘職位學科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往屆畢業生。其中:
(1)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所應聘職位學科專業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
(2)應聘音樂、心理輔導教師職位,所學專業符合所應聘職位學科專業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
2.中等職業學校教師
本科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所學專業應與所應聘職位學科相符。
3.幼兒園教師
(1)取得幼兒教師資格,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學前教育、幼兒師范、幼兒教育專業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
(2)學前教育、幼兒師范、幼兒教育、音樂、美術、舞蹈、器樂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職位的正常工作。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6月9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5.《崗位一覽表》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截止2015年5月15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解聘(辭退),截止2015年5月15日未滿5年的人員。
5. 截止2015年5月15日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 截止2015年5月15日,金沙縣機關、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9.截止2015年5月15日 ,仍在崗的畢節市鄉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信息發布
時間:2015年5月15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如因應聘人員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在金沙縣教育局人事股(金沙縣鼓場街道成治路二小門前教育局辦公樓四樓)。
3.報名事宜:應聘人員自行下載《金沙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根據《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定的資格條件選擇應聘職位,真實、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后用A4紙打印(只收打印表),在“應聘人員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如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職位。
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按要求需要提供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⑤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聘的,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并按管理權限加蓋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印章;
⑥《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和提供的報名資料,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應聘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資格審查有關人員責任。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必須達到3:1比例。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應聘人員所報考職位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應聘人員本人申請,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不能改報的,給予辦理退費手續。改報職位和辦理退費手續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9日。
六、考試
高中、幼兒園教師職位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60% ,面試成績占40%,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位不進行筆試,根據專業技能需求確定考試方式。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數字。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試考務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書目,也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組織培訓,請應聘人員不要相信有關培訓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考試內容為所應聘職位專業知識。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15年7月4日,上午09:00 — 11:30。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5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人員
(1)高中、幼兒園教師職位:在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2)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面試。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方式
面試方式為說課,說課內容為應聘職位相應學科現行教材。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結合《簡章》有關要求,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作為體檢對象;如考試成績完全相同的,則對成績完全相同的應聘人員重新進行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高的應聘人員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人發﹝2004﹞10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一律不予認可。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金沙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考察主要采取查閱檔案材料、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通過考察,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撰寫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定的資格條件以及在報名時隱瞞本人真實情況者,確定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行文聘用。
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用(勞動)關系的,在簽訂聘用合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勞動)關系,否則后果自負。
應聘人員在聘用崗位最低服務三年,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崗位,也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錄聘用考試。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如應聘人員在某一環節被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發現并經查實應聘人員在報名、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十二、組織領導
成立金沙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此次招聘的具體工作。
附件:2. 金沙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