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眉山市彭山區教育體育局
關于2015年彭山區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
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區教育體育局《關于2015年彭山區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規定,現將2015年彭山區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和參考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5月26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三、資格復審地點
眉山市彭山區教育體育局(地址:眉山市彭山區鳳鳴鎮紫薇路35號教育體育局二樓會議室。)
聯系電話:028-37631626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15年眉山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照片),另再帶一張正面2寸紅底證件照。
2.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崗位)、教師資格證以及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
3.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未畢業人員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4.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證件和材料須真實有效。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到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眉山市彭山區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附件:2015年彭山區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5年5月20日
2015年彭山區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