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春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入圍考生資格復審和高中職位面試工作的通知
2015年福建省公開招考教師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2015年永春縣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通告》,現將2015年永春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入圍考生資格復審和高中職位面試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入圍考生名單見附件1。
因特教學校崗位無人報考,取消該崗位的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5日:小學教育入圍考生;
26日:幼兒教育、高中教育入圍考生。
三、資格復審地點: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應攜帶材料
1、2015年永春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2、筆試準考證。
3、身份證、戶口簿、普通話證書。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者,應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
5、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者,應提供所在院校證明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中)。
6、縣級計生證明和縣級綜治證明(應屆畢業生除外)。
7、幼兒代課人員還應提供:
(1)2015年面向永春縣域內幼兒代課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3);
(2)其任教學校的代課證明。證明需注明連續代課的起止時間,由經辦人員、園(校)長(縣直幼兒園由園長,鄉鎮中心幼兒園、小學附設學前班和4所民辦幼兒園由中心小學校長和鄉鎮中心幼兒園園長2人)同時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驗證碼的有效期須在繳交材料后25天以上;網上未查詢到的,考生須提供蓋有教育主管部門公章的錄取名單及畢業生登記表。
8、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報名表放首頁。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等,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相關證明。
3、非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5日。
5.不面試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交就業報到證原件;需要面試的考生在體檢前提交就業報到證原件。
6、出現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六、高中職位面試工作:報考美嶺中學高中教師職位并通過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需要參加面試。
1、面試方式:采用現場片段教學形式進行。
2、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上午7:5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進考點,8:00開始面試。
地點:永春縣教育中心(在縣教育局大院內)。
3、面試教材:
歷史:普通高中課程教材必修(一)教科書,岳麓書社出版。
心理學:《中學生心理健康》(高中一年級),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葉一舵主編。
4、面試成績計算:
(1)以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2)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
5、面試要求:
(1)現場撰寫教學設計的時間為45分鐘。
(2)撰寫教學設計完成后,進行現場片段教學,片斷教學時間為15分鐘,不得超時。考試采用虛境型模擬教學,考生不能把評委當成學生進行當場提問、調板等。評委將根據考生在這一環節的表現進行評分。
6、面試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違紀舞弊舉報電話:0595-23898249(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 1、資格復審入圍考生名單
2、2015年永春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報名表
3、2015年面向永春縣域內幼兒代課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
永春縣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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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入圍考生名單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