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春區幼兒園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伊春區幼兒園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錄計劃
計劃公開招聘3名幼兒教師。幼兒教師為聘任人員。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熱愛幼兒教育事業。
2、畢業院校為師范類院校學前教育專業。
3、第一學歷具有全日制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
4、30周歲以下。
5、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招聘公告時間
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1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25日至6月1日,全天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根據發布的招聘公告,到招聘現場直接報名,現場確認申報資格。
3、報名地點:伊春區人社局。
(聯系電話:0458-3880323,聯系人:時婧、楊瑩)
4、報名要求:報名時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報到證原件、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2015年畢業生可攜帶加蓋大學公章的畢業生證明),近期同版藍底免冠二寸照片2張。
(三)考試辦法: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40%、面試占60%。按照匯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1)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教育理論占30%,專業知識占70%。教育理論包括: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專業知識內容包括:學前教育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學前教育學科或幼兒教育專業知識。
考試時間:2015年6月6日。
考試地點與注意事項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筆試分數線確定:筆試結束后,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在伊春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2)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及說課兩部分,滿分共100分,專業技能測試占65分、說課占35分。
①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學前教育專業測試內容為自彈自唱(25分)、舞蹈(25分)、簡筆畫(15分)。
②說課內容:學前教育專業的說課內容為省編幼兒教材。
專業技能測試和說課,考前抽取測試題目和說課課題,專業技能測試15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
確定人選:面試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折合成總成績后,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四)體檢
參照有關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
體檢不合格,以及報名、考試等環節上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按規定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與伊春區幼兒園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根據工作需要可續簽。
2、聘用人員月工資為1500元/人。
3、繳納五險。
七、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材料,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助他人舞弊。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由招聘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附件: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