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改善我縣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確保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益陽市人社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60人(小學語文教師35人,小學數學教師25人)。
一、報考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學歷及資格證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大專學歷或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并已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憑在讀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擬聘對象辦理聘用手續時如不能提供本人畢業證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原件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3、適用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它條件。
4、報考者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上服從組織安排,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二、招聘程序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日至6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由報考者本人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對報考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須提供國家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網結果)、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考試資格。
(3)按所設崗位類別報名,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時須填寫招聘報名登記表。
(5)報名地點:南縣教育局人事股。聯 系 人:肖浩 聯系電話:0737—5221318
(6)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由此空出的職位數調劑到其他職位。
2、筆試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內容:綜合測試(教育學、心理學等公共知識占10%;報考科目的小學、初中和高中教材內容占90%。)
(3)分值:1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3、試教
試教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試教對象:分科目根據招聘計劃,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確定試教入圍對象(入圍人數按四舍五入計算),2015年已正式錄用的特崗教師不納入此次范圍。
(3)內容:小學相應課程的教科書內容,由抽簽決定。
(4)試教順序:抽簽決定。
(5)試教時量:備課時間30分鐘,上課時間8至10分鐘。
(6)分值:1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4、體檢
(1)根據筆試、試教成績折算后計算總分(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應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列前)。
(2)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對擬聘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考察
考察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凡考察不合格和因到時不能提供本人畢業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而被取消聘用的空缺,可依次等額遞補,同科職位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三、聘用與管理
(1)對擬聘對象予以公示。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對象報縣相關職能部門審定后聘用,上崗一個月內辦好聘用手續,享受國家編制教師待遇。
(3)凡聘用教師須遵紀守法,服從安排,敬業愛崗,試用期一年。如在試用期內,教學成績差、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師德師風差、不遵守勞動紀律,或違法亂紀者,予以解聘。
(4)凡聘用教師,須在受聘單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和跨鄉鎮調動手續,否則予以解聘。
(5)本次教師公開招聘過程由縣監察局等單位負責全面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紀律要求
凡在報名、筆試、試教、體檢、考察過程中存在違紀舞弊或出具虛假證明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三年內不得在本縣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五、本招聘方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南縣2015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及監督電話:
南縣教育局人事股:0737—5221318
南縣監察局:0737—5224756
南縣教育局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縣編委辦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