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鞍山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簡章
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遼教發〔2011〕322號)及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5年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方案〉的通知》(遼教發〔2015〕34號)精神,為做好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現將招聘工作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數量及崗位
招聘教師總數為292人。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015年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崗位需求信息表》。
二、實施范圍
鞍山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2013年以后畢業的具有專科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專科畢業生必須為師范專業;報名者應同時具有招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繳費
招聘計劃將在遼寧省人事考試網和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同步發布。
(一)報名時間詳見省教育廳發布的招聘簡章。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由市教育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二)繳費。考生在網上利用銀行支付系統繳納考務費,考務費為兩科100元人民幣。
五、考試時間、地點
(一)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時間:由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時間、地點:筆試后將在鞍山教育網上公布。
六、考試科目、命題、評卷及考務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統一組織實施,委托專門機構實行入闈命題及閱卷,考場設在鞍山市,按照國家標準化考試要求設置,具體考務工作由鞍山市教育局負責;面試由鞍山市教育局、人社局統籌,由各縣(市)教育局、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
七、考試內容
(一)筆試
筆試考試科目為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和教育心理學,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滿分為100分,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目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
在考試題型上,客觀題占60%,主觀題占40%。
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根據全省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面試
鞍山市教育局在筆試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市教育局對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的內容為試講。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聘用資格。
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或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應按照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
八、公示與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計入個人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分別依次以面試成績、教育學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選。考察由各縣(市)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鞍山市教育局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體檢、考察環節出現崗位空缺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遞補。
省教育廳、人社廳對擬聘用人員相關材料進行終審,終審合格后,在遼寧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編委辦聯合下發文件,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九、聘用時間
按照省文件規定,納入遼寧省“特崗計劃”的人員聘用時間為當年的9月1日。
十、聯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市教育局 0412-2698068;市人社局0412-5544230。考務咨詢電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0412- 266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