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滿族自治縣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簡章
根據《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5年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方案〉的通知》(遼教發[2015]34號)精神,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考試原則
遵照遼寧省統一安排,由全省統一發布招聘信息、統一網上報名、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內容、統一公布筆試成績、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2013年及以后畢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和招聘崗位要求(專科必須是師范類)、有吃苦耐勞精神和扎根農村教育信念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專科、本科均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各崗位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2015年桓仁滿族自治縣特崗計劃招聘崗位需求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信息發布、考生報名及繳費
1.信息發布。招聘計劃在遼寧人事考試網和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網上同步發布。
2.報名。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由本溪市教育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3.繳費。考生在網上利用銀行支付系統繳納考務費,考務費為兩科100元人民幣。
四、考試科目、命題、評卷及考務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統一組織實施,委托專門機構命題及閱卷,考場設在本溪市,按照國家標準化考試要求設置;面試由本溪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組織。具體考務工作由省大學生就業局和本溪市教育局負責。
五、考試內容
(一)筆試
筆試考試科目為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和教育心理學,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滿分為100分,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目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
在考試題型上,客觀題占60%,主觀題占40%。
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根據全省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面試
本溪市教育局在筆試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市教育局對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計入個人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分別依次以面試成績、教育學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選。考察由縣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本溪市教育局在本溪教育網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體檢、考察環節出現崗位空缺,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直到補足為止(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省教育廳、人社廳將各市上報的擬聘用人員相關材料進行終審。終審合格后,在遼寧人事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編委辦聯合下發文件,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七、聘用時間
納入2015年遼寧省“特崗計劃”的人員聘用時間為2015年9月1日。本溪市將確保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和聘用人員按時上崗。
七、上崗就職與考核
桓仁滿族自治縣教育局可以根據實際招錄人員數量情況,調整各招聘學校崗位數量。并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派遣錄用人員到招聘學校就職,簽定聘用合同。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期間必須參加市、縣業務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試用期滿后按《桓仁滿族自治縣新招聘教師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對于考核合格的師范類畢業生根據《遼寧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遼人社發〔2012〕30號)確定相應的崗位職務(職稱)(非師范類畢業生需要經過職稱評委會評審通過后確定相應崗位職務),對于考核不合格者試用期再延長一年,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啟動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凡錄用人員必須在所錄用學校服務滿三年,否則不予以落實編制;工作需滿四年才可享受特崗教師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待遇;四年內如若辭職或辦理人事關系調轉,必須交納違約金2萬元/每年。
八、聯系方式
桓仁滿族自治縣教育局: 梁玉成 15941420981
024-4882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