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56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三)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和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22日);
(五)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專業條件和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一覽表》);
(七)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考試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過開除學籍、黨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1年,或服務滿1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非2015年應屆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和網上等方式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的,須出示委托書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即:報考村校崗位的,直接報考到具體的某個村校;報考其它崗位的,只報考到相應崗位,經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合格后,在報考的同一崗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2.報名時間。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開縣教委辦公樓七樓。報名聯系電話:023—52230075。
(二)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應仔細閱讀《簡章》明確的招聘范圍、招聘資格條件等內容,對照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本次招聘實行誠信承諾報考,考生報考時應在《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上簽字。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和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開縣機關事業單位。
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后,在“貼相片處”貼上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由開縣教委統一組織實施。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戶口薄(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若暫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則必須提供所在高校加蓋鮮章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見附件3)原件。(3)在“學信網”“學位網”上下載打印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其學歷、學位未上網暫不提供,但在考察階段需提供)。(4)報考者為非開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人事部門加蓋鮮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原件。(5)本《簡章》要求的其他資料和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繳納筆試考務費
經現場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未繳納筆試考務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筆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7月3日(上午8:00-12:00時,下午14:30-17:00時)到開縣教委人事科簽字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書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筆試
1.開考比例。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可申請退還筆試考務費,或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不予改報的,退還其筆試考務費。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教育公共基礎知識》以2015年2月11日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news_59877.shtml)上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主要測查中小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素養及教材教法等,其中:幼兒教師崗位主要測查幼兒教育學、幼兒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素養及幼兒教材教法等。
3.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7月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生筆試時須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40%+《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成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