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源市源城區公開招考中小學教職員公告
為適應源城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充實師資隊伍,優化教育資源,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規定,我區決定公開招考中小學教職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數及類別
本次招考中小學教職員共100名,分“面向全國選招應屆師范類全日制研究生(4名)、“選招市級表彰以上小學優秀教師(6名)”和“定向選招中小學教職員(90名)”三個類別。
二、招考職位、范圍及條件
(一)面向全國選招應屆師范類全日制研究生(4名)
1、招考職位
2、招考條件
⑴年齡條件:35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⑵身體條件: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規定(下同)。
⑶政審條件: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記錄(下同)。
⑷服從源城區教育局統一調配(下同)。
(二)選招市級表彰以上小學優秀教師(6名)
1、招考職位
2、招考范圍、條件
⑴對象、學歷及業績條件:
①廣東省內、河源市外的在編在崗教師,須具有師范類普通全日制中師以上學歷且曾獲得廣東省省級(含省教育廳)以上表彰的“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優秀班主任”、“南粵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等個人榮譽稱號。
②河源市內的在編在崗教師,須具有師范類普通全日制中師以上學歷且曾獲得河源市市級(含市教育局)以上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先進教育工作者”等個人榮譽稱號。
⑵年齡條件:40歲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面向河源市定點選招縣級表彰以上中小學優秀教師(18名)
1、招考職位
說明:全部安排到高新區實驗學校任教,須在定點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方可申請調動。
2、招考范圍、條件
⑴對象、學歷及業績條件:河源市內的在編在崗教師,報考初中教師職位須具有師范類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報考小學教師職位須具有師范類普通全日制中師以上學歷、專業對口,且曾獲得縣級(黨委政府)以上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先進教育工作者”等個人榮譽稱號。
⑵年齡條件:38歲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定向選招中小學教師(65名)
1、中學
⑴招考職位
說明:全部定向安排到高新區實驗學;蚱仪版偂⒏咂覎忁r場所轄農村中學任教,須在定向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方可申請調動。
⑵招考范圍、條件
①招考范圍:戶籍在廣東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入讀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戶籍在廣東但現暫未遷回的應屆畢業生)。
②學歷及專業條件:具有師范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對口且具有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
③年齡條件:35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小學
⑴招考職位
說明:全部定向安排,須在定向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方可申請調動。
⑵招考范圍、條件
①招考范圍:報考高新區實驗學校教師職位須戶籍在河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入讀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戶s籍在河源但現暫未遷回的應屆畢業生)或戶籍在源城的居民的子女、配偶。報考埔前、源南鎮和高埔崗農場所轄小學教師職位須戶籍在源城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入讀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戶籍在源城但現暫未遷回的應屆畢業生)或戶籍在源城的居民的子女、配偶。
②學歷及專業條件: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報考小學英語、美術、音樂、體育、計算機和品德與社會教師職位的,須所學專業對口。
③年齡條件:35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定向選招中小學教學輔助人員(7名)
1、招考職位
說明:全部定向安排到高新區實驗學校或埔前鎮、高埔崗農場所轄農村中小學工作,須在定向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方可申請調動。
2、招考范圍、條件
⑴招考范圍:戶籍在源城的畢業生(含入讀全日制院校前戶籍在源城但現暫未遷回的應屆畢業生),戶籍在源城的居民的子女、配偶。
⑵學歷及專業條件:①報考中學實驗員職位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儀器管理或物理、化學、生物專業畢業。②報考中小學校醫職位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且具有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
⑶年齡條件:35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報考辦法
報考者于7月1—3日到源城區教育局五樓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學業成績表及就業推薦表(應屆生)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2015年以來拍攝的大一寸免冠彩照2張。
(三)報考者屬于源城區居民的子女、配偶的,應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者屬于“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上級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優待人員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考者屬于曾獲得縣級表彰以上的先進個人的,應提供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及聘用
(一)考試形式:⑴筆試;⑵面試。其中,“面向全國選招應屆師范類全日制研究生”和“選招市級表彰以上小學優秀教師”報考者免筆試,可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
(二)筆試內容:⑴報考教師職位:考察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⑵報考實驗員職位:考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儀器管理專業知識。⑶報考校醫職位:考察臨床醫學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報名時詳見《報考須知》。
(三)面試人選的確定:筆試為面試的資格試。面試人選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各職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筆試人數達不到1:2的,按筆試人數確定。
(四)面試:面試以說課為主,具體形式詳見《報考須知》。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1、筆試、面試成績的滿分各為100分。
2、總成績=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六)聘用人選的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等額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總成績不滿60分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間,擬聘用對象須提供縣(區)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公示無異議且通過計生情況審查及政審后,組織擬聘用對象集中到指定醫院體檢,身體條件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規定的將予聘用。在2015年9月30日前,如有擬聘用對象聲明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確定替補人選。
(七)工作調配: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源城區教育局組織聘用人員簽訂定期定向服務協議,按照定向招考要求統一調配,不服從調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手續:對正式聘用人員,源城區教育局將會同編制、人社、財政等部門及時辦理建檔、納編、套資等相關聘用手續。
(九)違規違約責任: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人員,以及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將記錄在案,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河源市源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源市源城區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