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時組織當場對考生提交的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5年7月15 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正安縣人才服務大廳。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其構成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報考Z73—Z149、Z157—Z161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兩部分(專業知識占60%、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職位所涉及的專業基礎知識,綜合知識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報考其他職位的,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7月20日下午18:00以前在正安縣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二)面試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環節。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5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采用現場答辯方式進行(幼兒園教師職位面試采用情景模擬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講故事、音樂和舞蹈三項基本技能)。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并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于2015年7月23日(上班時間)在正安縣人才服務大廳領取《面試準考證》,2015年7月24日參加面試;報考衛生系統工作人員職位并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于2015年7月30日(上班時間)在正安縣人才服務大廳領取《面試準考證》,2015年7月31日參加面試;報考其他職位并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于2015年8月6日(上班時間)在正安縣人才服務大廳領取《面試準考證》,2015年8月7日參加面試。
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并于面試后1個工作日內在正安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若遇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體檢
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以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根據招聘職位名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主要是審查考核對象德、能、勤、績、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考生社會表現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
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公開招聘基本條件的,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察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正安縣公眾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九、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者按報考單位及職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擇優等額聘用。
(二)報考鄉鎮幼兒園教師職位的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職位。
(三)招聘工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擬聘用人員與縣人社局簽訂服務年限協議,再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四)試用期按照相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未盡事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裁決。
十、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咨詢電話:0851-26033515、26402538(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6422304(縣紀委)
0851-26019196(縣委組織部)
正安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6月20日